
被隔壁公司點名邀請過去當保鏢。
月薪十萬,除了幫老板罵人啥也不用幹。
我斟酌再三,問他:
「確定隻需要我當貼身保鏢?」
「不用兼職金絲雀吧?」
老板莫名其妙。
「不用啊,是我想當金絲雀——」
我這才想起!
他是閨蜜失戀那晚,和我有「一覺之緣」的男人!
1
這是我第一次來老板這間裝修豪華的辦公室。
傳言我們老板人傻錢多,開這個保鏢公司純屬愛好。
我深以為然,因為我到目前為止還沒接到過一個正經單。
全靠底薪加演唱會安保的外快,再附贈不定期掉落的微薄稿費生活。
這個公司能人異士眾多。
而我一沒有健碩的肱二頭肌,二沒有攀岩走壁的蜘蛛俠本領。
因為我是公司的終極吉祥物,算命的說隻要我在,公司就能蒸蒸日上。
果然,在我入職後,公司的單子數量蹭蹭往上。
「那這個單子就交給你了,金京京,好好幹啊。」
我滿臉惶恐:「不好意思老板,您能再說一遍嗎?」。
老板沉默了。
他把手中的合同遞給我:「隔壁安保公司的林總,指定你當保鏢。」
他滿臉奸笑,我瘮得慌。
「我就說他那個安保公司不行哈哈哈哈哈!」老板拍了拍我的肩膀,語重心長道:「小金啊,你好好幹,如果他辦公室放了發財樹的話你沒事多澆幾下啊。」
我一時無言,低頭一看雇主信息,板板正正的一寸照更是讓我兩眼一黑。
「老板,我能不去嗎?」
老板把合同往我麵前一推:「高薪活輕,我已經代你應下了,違約金六個月工資。」
我瞥見房貸還款短信,筆尖已經嘩嘩落下「金京京」三字。
老板收好合同,目送我走到辦公室門口,叫住了我:「一個月五個零你都不樂意幹,你和那姓林的認識?」
我回過身,弱弱道:「一......一覺之緣。」
2
老板把我送出了公司。
他說原則上他不應該把自己的員工推入虎穴。
但我手太快已經把合同簽了,違約金又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