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決定舍棄原則,並勉勵我成為「當代武鬆」。
謝謝,目標很好,但大可不必。
我按照雇傭合同上的時間踩著點到了虎穴。
其實就是從原來的路口往左走變成了往右走。
在林言斐的辦公室還能清晰地看到我老板在欣賞牆上那幅「暴富」。
對,我的辦公位就在林言斐的辦公室裏。
倒不是沒有空餘的工位了,而是林言斐特意安排的。
因為我是他的貼身保鏢。
3
見到林言斐時,我愣住了。
那天晚上酒店燈光昏暗,我並未看清他的臉。
此刻陽光從落地窗斜照進來,他整個人像是鍍了層金邊——帥得我差點咬到舌頭。
「金京京?」
他單手支著下巴,與外表極具反差感清洌的少年音裏帶著笑意。
「Yes,Sir!」我條件反射立正。
易臉紅體質的弊端在這時候暴露無遺。
他撲哧一笑,從抽屜裏捏出個紅包,走到我麵前,兩根手指夾著那張十元紙幣晃了晃。
「點男模的市場價是千八百,我在你這兒就值十塊?」
這封紅包還是過年時候我三嬸的二姑的小侄女給我的,我也不太清楚裏麵的金額。
但這是我當時身上唯一的現金。
這讓人又愛又恨的粵區紅包文化。
我頭皮一麻:「林總,那晚我喝醉了......」
「經濟下行,我理解,那你有沒有興趣再睡個幾十塊?」他挑眉打斷我,指尖「嗒嗒」敲著桌麵,「或者——」
「或者?」
「你幫我罵人。」他忽然傾身靠近,「我家有群爹味十足的煩人親戚,你演一下我女朋友,把他們罵的不敢再來就行。」
我後退半步:「......您確定這是保鏢的工作範疇?」
「十萬月薪的範疇。」他把十塊錢塞進我掌心,「定金。」
「我手無縛雞之力,嘴無攻擊......」
「那天你喝醉纏上我前,把你閨蜜的渣男前任祖宗十八代罵了一遍。」他笑眼彎彎,「我覺得你罵人特別有風格。」
夠了,上班不易,不賣身得賣藝。
4
林言斐給我下達這個任務後,十分仁慈的大手一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