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首席律師冷靜地合上卷宗,對癱軟在地的李桂芳說出了法律框架內的標準處理意見。
“根據相關法律,李桂芳女士涉嫌盜竊、誹謗、故意傷害未遂、綁架勒索等多項罪名,數罪並罰,將麵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民事賠償部分,我們將為您追討所有被盜珠寶的等價金額。”
聽到這個“標準”的處理方式,瀕臨崩潰的李桂芳眼中竟閃過一絲僥幸,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
她立刻開始哭天搶地:
“我賠!我砸鍋賣鐵也賠!是我鬼迷心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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