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年沒有看我,而是向我的首席律師揚了揚下巴。
那位金牌律師心領神會,打開文件,冰冷的聲音響徹整個地下室:
“根據我們掌握的證據,李桂芳女士在職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侵占雇主財產。”
牆壁的投影亮起,第一張是李桂芳鬼鬼祟祟將我的愛馬仕鉑金包扔進垃圾焚燒爐的清晰監控截圖。
“三月十二日,毀壞定製款手袋,價值七十六萬。”
“三月十五日,盜竊‘海洋之心’藍鑽項鏈,價值三千二百萬。”
“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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