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輕、漂亮、看起來柔弱好欺負,村裏人沒見過我......
更重要的是,我殺人魔,我一感覺到周圍有危險的時候,就會變得嗜血殘暴。
我最好的戰績是在入院的五年期間,殺死八個病友,搞殘十三個。
你能想到的殘忍作案手段我都試過,當時沒有半點覺得害怕,隻覺得格外舒心暢快!
因此,我被精神病院的院長親切地稱呼為人形絞肉機。
我的爸媽愛我。
他們會在每個節假日到精神病院陪我過節,給我買新衣服,花錢給我治病,記得我的生日。
可他們也恨我。
當年若不是我吵著要吃棒棒糖,姐姐也不會因為出門給我買棒棒糖,而失蹤整整十年。
而現在,我終於能為姐姐做點什麼了。
五個小時後,我的姐姐變成了一小罐帶有餘溫的骨灰,媽媽緊緊地抱著那罐骨灰,好幾次險些哭暈過去,爸爸也泣不成聲。
我們將姐姐的骨灰帶回了家,而不是埋葬在墓園裏。
那些惡人還沒有給姐姐殉葬,怎麼能讓姐姐這麼不明不白地走。
吃飯時,看到桌上的魚,我的被害妄想症又發作了。
我瘋狂地砸了整張桌子,指著爸媽說他們要用魚刺紮死我。
小的時候,每次犯病,隻有姐姐會拚命抱住我,溫柔的安撫著我,然後耐心地替我挑幹淨魚刺,再把魚肉放進我的碗裏:“小妹,吃魚有營養。”
想到這,我的戾氣好像有了出口。
姐姐是我唯一的救贖,那群人害死了我的姐姐,不就是在害我?
媽媽看著我逐漸燃起殺意的眼睛,害怕地縮了縮,卻又露出一絲笑容。
那群畜生,不會有好下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