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時,我聽爸媽說顧家收養了一個養女。
那姑娘的父親是和顧父一起創建公司的老朋友,不幸出了車禍,留下孤女。
養女十六歲,剛讀高一,正是青春貌美的時候。
我知道他們的意思,是怕這個養女威脅到我和顧言的婚約。
但我表示:「哦,挺好的。」
是的,我不在意。
就像一開始說的,我們是商業聯姻。
有感情,皆大歡喜,沒有感情,那就相敬如賓。
至於我和顧言。
從前或許是有感情,但早在他這些年的獨角戲中消失殆盡了。
就算結婚之後,八成也是各過各的,顧家多了什麼人和我沒關係。
我隻需要確保足夠的利益。
十月末,我從美國回來。
飛機落地的時候是晚上九點。
顧家為了表示自己對未來兒媳的尊重,特意讓顧言到機場接我。
隻是沒想到,顧言不僅沒能準時趕到,還想倒打一耙。
「最後十分鐘,如果沒有看到來接我的車,我就走。」
周家不缺車,也不缺能開車的司機。
之所以打算讓顧家來接,本質上是為了給彼此個麵子。
畢竟一走這麼多年,總要有個契機讓彼此再熱絡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