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和顧家是世交。
我和顧言是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
大學剛畢業,就在雙方家長的見證下訂了婚。
可訂婚後沒幾天,我就飛到大洋彼岸的美國攻讀研究生學位。
臨行時,顧言拉著我的手,哭著說會想我。
可我在美國三年,他一次都沒看過我。
最開始還會打個電話,後來連電話都不打了。
反正是商業聯姻,那些虛情假意的事我也並不在乎。
可是,某次和朋友打電話聊天,聽到他們一個勁兒地誇,顧言真是個癡情的好男人。
我:「啊?癡情?癡誰的情。」
「當然是你的啊。」
他們說,他會在每年我生日的時候,去當年訂婚的地方重遊。
晚上,就會在附近的小酒吧喝個爛醉。
每每喝醉,嘴裏都反複來回地念叨著我的名字。
無論哪個朋友想碰他,都會得到一拳,除非用我的名字做誘餌。
甚至買下來一顆小行星,用我的名字為它命名。
他們說:「看,他多愛你,為了你做這麼多努力,你可一定要好好珍惜他。」
我覺得可笑。
我是出國留學了,又不是死了。
顧家的財力應該不至於連一張美國的機票都買不起。
他口口聲聲的犧牲、付出和愛,終究隻停留在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