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檢查費差額:4800 元(總費用 3 萬元,張強僅支付 2 次共 5200 元,AA 後需補 4800 元); 營養損耗補償:1.5 萬元(孕期體重下降 18 斤,胎兒營養全靠母體透支,按健康標準核算); 勞務折算費:2.1 萬元(36 周包攬全部家務,日均 12 小時,按市場價折算); 個人用品費用:3200 元(李娟用私人財產購買母嬰用品,張強未承擔); 精神損失費: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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