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那年。
我和談了四年的老實人提分手。
轉頭答應了家裏的相親安排。
閨蜜罵我作:
“他對你不好嗎?知冷知熱的。”
我啃著蘋果,聲音含糊不清。
“可是跟他待著比上班還累。”
玄關處傳來腳步聲。
那人手裏還提著給我買的早餐。
“原來和我在一起,讓你這麼難熬?”
......
我尷尬地放下蘋果。
“那個......你是落下什麼東西了嗎?”
閨蜜更是恨不得找個地洞鑽下去。
她不講情誼,不顧我的眼神挽留,直接溜了。
很快,客廳裏隻剩下我和周明宇。
他當做什麼都沒有發生,把早餐遞到我麵前。
“趕緊吃吧,你胃不好,不能不吃早餐。”
周明宇已經35歲了,可是他保養得當,氣質更添成熟穩重,
看起來比初遇時,還要有魅力。
我對他是一見鐘情。
哪怕時間消磨了愛意,可看著他,我還是心中歡喜。
我接過早餐,“謝謝。”
周明宇坐在我對麵,認真看著我吃。
許久,他終於開口:
“為什麼一定要分手?”
我笑了笑,答非所問。
“你愛我嗎?”
“我們很合適。”
他脫口而出。
我沒有意外他這樣的回答。
在一起四年,他從來沒有說過愛我。
他和他朋友說過最多的,就是我很適合做妻子。
我出身書香世家,滬市獨生女,學曆好,樣貌身材都看得過去。
最重要的是,我愛他。
因為愛他,我事事以他為先,為他洗手作羹湯,給他照顧父母......
而他雖然不說愛我,可對我也越來越上心。
他從來不需要我多說什麼,就會主動和異性保持距離,會主動報備行蹤;
對我的小情緒也很敏銳察覺到,會及時地哄我開心;
他的工作很忙,回到家時還會主動包攬家務,主動下廚......
連我爸媽都對他讚不絕口。
我攪動著吸管,豆漿溫熱,卻暖不了我心裏那點涼。
我笑了笑,突然說:
“周明宇,你知道我前天發燒了嗎?”
他愣了下。
“知道,但是我那天在出差,趕不回來。”
我點頭。
確實是這樣。
他還在我朋友圈點讚了,不忘評論了句“多喝熱水”。
周明宇不能說對我不好。
平常的相處中,他總是做得很不錯的。
比如有一次,我摔了一跤。
膝蓋青紫了好大一塊。
我掀起褲腿和他撒嬌。
他看見了,擰眉說“怎麼這麼不小心”。
然後去給我煮肉粥。
怎麼說呢?
肉粥的火候剛好。
可我總覺得少了點什麼。
周明宇的桌子上輕輕敲著,這是他有些不耐煩時的小動作。
“所以,你要和我分手是因為,你發燒時我沒能趕回去?”
他覺得我有些無理取鬧。
我搖了搖頭。
那倒也不是。
不然我也不會堅持了四年。
我回答:
“因為我覺得不合適。”
“感情是雙向的,不是你覺得合適就是合適。在我這,這段感情是錯誤的。”
周明宇沉默了。
他終究還是沒有多說什麼。
隻留下一句“你好好休息,我有空再過來看你”就離開了。
是了,周明宇這個人,最大的問題就是不喜歡溝通。
也不對。
是不喜歡和我有更深層次的溝通。
我見過他在職場上與人交談的樣子。
他如魚得水,很擅長社交。
可偏偏在我這,他一遇到問題就會退縮。
說難聽點,他就是習慣了冷處理。
等我火氣過去了,他再來哄我一下,買個禮物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