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想起第一次見他。
那是一個畫展上。
周明宇穿著件米白色毛衣,站在一幅向日葵前駐足。
他的側臉線條清晰,整個人似乎能融進畫裏。
隻一眼,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我向來大膽。
遇到喜歡的人我沒理由退縮。
我主動上去搭話,努力找話題。
他很有禮貌。
哪怕覺得我一知半解,還是很認真地聽我扯了很久。
後來他告訴我,他隻是好奇我到底有多能扯。
可我聽著,心裏更加甜蜜。
他就是喜歡我啊,不然也不能聽我胡扯那麼久。
這個男人真是不做作、不油膩、不浮誇。
我就這樣,成功被自己的戀愛腦攻陷。
可四年下來,周明宇就像一個溫水,永遠燒不開。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上個月我過生日。
周明宇送了我一條項鏈。
是我上次在商場,多看了兩眼的那條。
他真的很細心。
我那時問他:
“你知道我為什麼喜歡這條項鏈嗎?”
“因為好看?”
“不是,因為吊墜的形狀是星星。”
聽到我這個回答,他還是不明白。
我沒有意外。
其實我跟他說過的。
小時候我爸患上重病。
臨終前爸爸牽著我的手,告訴我,他以後會變成星星看著我。
以至於,我後來看到星星就想起爸爸。
怎麼說呢?
周明宇記得我很多事。
隻是總不夠上心。
記得我胃不好,記得我不喜歡吃蔥,記得我和我媽的生日......
這些都是“適合做妻子”的標準。
而我內心想要什麼,他從不關心。
他對我很好,好到所有人都覺得他是個完美的對象。
可這份好,不是出於愛,而是像任務。
他會把“對我好”列成清單,一件件去做。
就像設定好的程序。
而周明宇隻是指令的執行者。
周明宇是第二天來的。
他又送來早餐了。
他坐在那,穿著西裝一絲不苟。
“我覺得我們還是不要分開。”
“孟佳,我們在一起,對誰都好。”
“我保證我一定是個合格的丈夫。”
他說得真誠又認真。
我點頭。
我相信的。
周明宇一定會成為世俗意義上的好丈夫。
我笑著開口:
“我記得你不喜歡養狗,可你依舊同意我養狗。”
“是因為你查過‘如果讓女朋友消氣’的帖子。”
我點了點他的手機:
“你手機備忘錄裏還記著‘女友想養寵物,不能拒絕’。”
周明宇不解地看著我。
“你難道不開心嗎?”
“可你做的這些,不是唯一性的。”我回答。
換做任何一個“適合做妻子”的女朋友,他都會這樣對待。
他還是疑惑。
“這有什麼關係呢?”
我站起身。
我用了四年的時間,才明白周明宇的心意——他不愛我。
或許我可以騙自己一輩子。
可我後來從別人那裏聽到了他那段轟轟烈烈的初戀。
愛一人時,他和現在是勃然相反的。
他會吃醋,會鬧,會因為怕女朋友生氣而手足無措......
而不是永遠遊刃有餘。
他對我的“好”,是從那段失敗的戀情裏學到的經驗。
他隻是學以致用了。
周明宇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