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的第二天,我爸的律師團隊就全麵接手了後續事宜。
聽說劉蘭被關進當地的看守所後,依然不知悔改。
堅稱我們是騙子,說那個包根本不值三百萬,是我們聯合起來陷害她。
直到律師帶著具有法律效力的奢侈品鑒定報告和法院傳票出現在她麵前。
律師冷靜地告訴她。
“劉女士,根據當地法律,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超過五十萬的,就屬於'數額巨大'。”
“你將麵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另外,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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