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番話,把所有的背叛都包裝成了“為我們好”。
我氣得發笑,站起身走到桌邊拿起他買回來的那杯奶茶,徑直走到廚房倒進了水槽。
液體旋轉著消失在下水道裏,像我們逝去的愛情。
“我的歌,一個字都不會改!你要向市場低頭,就去找別人給你寫。”
“還有,我們分手吧。”
說完,我走進臥室開始收拾我的東西。
紀星躍愣住了,他沒想到我反應會這麼激烈。
“林溪,你又鬧什麼脾氣?每次都這樣,有意思嗎?你除了寫幾首歌,還會幹什麼?離開我你什麼都不是!”
收拾東西的手停住,眼淚不受控製地流出。
在一起這幾年,所有人都以為,我隻是紀星躍的附屬品,是主唱的女朋友兼詞曲工具人。
連紀星躍自己都默認,我的才華必須依附於他而存在。
可沒人知道,我寫歌的初衷,隻是為了治愈我自己。
在父親離世、人生最灰暗的那段日子裏,是音樂把我從深淵裏拉了出來。
我的夢想,是讓我的作品被聽到,被喜歡。
至於是誰來唱,並不是最重要的。
所以我會心甘情願給他托底,會無條件退讓。
這才給了紀星躍肆無忌憚傷害我的機會。
我擦幹眼淚,繼續收拾東西。
將所有的曲譜、手稿、和那把陪伴了我無數個夜晚的舊吉他,一件件裝進行李箱。
最後,我摘下脖子上那枚他用撥片做成的項鏈,那是我們剛在一起時,他送我的定情信物。
我把它放在桌上,推到他麵前。
“你的東西,還給你。”
他堵在我麵前,眼眶通紅。
“林溪,你非要這樣嗎?就為了一首歌?”
我看著他,忽然覺得無比陌生。
“不是為了一首歌,”我平靜地說,“是為了我自己。”
然後,我拉著行李箱頭也不回地走了。
從家裏出來後,我就住進了朋友樂樂家。
樂樂聽完我的遭遇,氣得差點衝到紀星躍家裏去揍人。
“我早就說過紀星躍不是什麼好東西!把你當保姆使喚,現在還想把你當墊腳石!這個手分得好!”
我苦笑著,心裏卻是一片茫然。
接下來的幾天,紀星躍瘋狂地給我打電話、發信息。
起初是質問和威脅。
【林溪你敢走?你那些破譜子,沒了我的聲音就是廢紙一張,你以為誰會要?】
【分手的話,我隻當你是在鬧脾氣。我命令你立刻滾回來!】
我一概不回,全部拉黑。
見我不理他,他的語氣又軟了下來,開始打感情牌。
【溪溪,我錯了,我不該對你吼。你回來好不好?我不能沒有你。】
【你忘了我們一起吃泡麵的日子了嗎?忘了我們說好要一起站在音樂節的舞台上了嗎?】
看到這些信息,我隻覺得諷刺。
真正忘了這些的,到底是誰?
一周後,樂隊的鼓手小胖找到了我,他是樂隊裏除了阿哲外,也站在我這邊的人。
“溪姐,燃哥他真的把《無名之鳥》給改了,風潮那邊找了新的作詞人,改得麵目全非,簡直沒法聽。”
小胖一臉的痛心疾首。
“他還跟公司說,那首歌的詞曲都是他獨立創作的,因為你是他女朋友,才掛了你的名。”
我心裏最後一點念想也消失了。
將我的心血據為己有,他做得可真絕。
“溪姐,音樂節馬上就要到了,你真的不管了嗎?那可是你的作品啊!”
我看著小胖焦急的臉,深吸一口氣:“管,我當然要管!”
送走小胖後,我撥通了一個塵封已久的電話號碼。
電話那頭是國內最大的獨立音樂廠牌“滾石回聲”的創始人,陳哥。
他是我父親生前的好友,也是看著我長大的長輩。
我一直沒去打擾他,是想靠自己的力量闖出一片天。
但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陳叔,”我開口道,“我想和您見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