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差給女兒買了50斤進口大櫻桃。
卻被丈母娘全偷走,送到了他大孫子嘴邊。
我5歲的女兒周末跟她媽媽回娘家,想吃一顆,卻被狠狠抓傷了手
丈母娘冷眼看著,嘴裏還嘟囔著罵罵咧咧:
「女孩子家家的,吃什麼櫻桃,浪費!」
女兒畢竟年紀小,看著別人大口咀嚼大櫻桃,沒忍住繼續靠近。
卻被用玩具砸得滿頭流血,需要送醫包紮。
我二話不說,直接報警。
價值超過2000元的盜竊案,派出所受理了。
丈母娘被以盜竊罪立案調查。
我拒絕和解,堅持要依法處理。
老婆娘家全部出動,大罵我小題大作,摳門吝嗇。
丈母娘拿兩顆櫻桃就要報警抓人,一家人沒有半點情分。
對,我跟你們一點情分都不會講。
我反手再一個起訴,全家一起進去團圓可好?
1.
丈母娘是遠近聞名的大善人大能人。
人人都說她熱心助人,還很有主意。
隻是這善心,我從來沒見著。
但心眼主意,在我這裏卻使了個遍。
我結婚時,丈母娘在當地8.8萬的基礎上,一定要加到38.8萬。
美其名曰「替女兒買保險」,三年後會返還回給我們家。
婚後不到三個月,便全款給她兒子在縣城買了大房子。
全然不顧我跟大腹便便中的妻子,還租住在破舊的城中村小屋裏。
之後我的事業有起步,連著開了十幾家連鎖小超市,全家月收入最低也能到5萬元。
便買了大房子和車子。
丈母娘以照顧外孫女為由,搬到我們家來,占了一個大陽台房。
卻是隻占不住。
她白天過來我們家蹭飯,出門打麻將。
到了傍晚五點,雷打不動地要回她兒子家做飯,帶小孩。
每次走都要順走冰箱裏儲存的所有水果和蔬菜魚肉。
我大悟,原來這是把我家當成免費超市了。
後來我讓阿姨不要再往冰箱裏放蔬菜水果。
隨時需要什麼,便隨時到我路口那家小超市采買。
沒想到這難不住有這主意的丈母娘,她直接每天跑到超市去拿東西。
超市售貨員不讓拿。
她以老板座上老太君的姿態,把超市所有人都怒吼了一頓。
之後在我的超市開始了橫行無阻,想拿就拿的生活。
真是讓我我哭笑不得。
再說說她的善良。
她經常接鄰居家的女兒小蘭到她家照顧。
帶她去買衣服,幫她紮頭發。
隻因為小蘭的父親陸大有是當地的蔬菜農場老板。
雖然生意忙,但家底豐厚。
經常給做貸款中介的小舅子李光介紹客戶。
陸大有經常問我:
「小田哥,什麼時候才告訴他們,我給李光介紹的客戶都是看你麵子才找他的?」
李大有這一問,讓我陷入沉思,原本幫助李光,隻是單純地想幫助自己的親戚。
但又不想直接讓他們知道我的財富和收入流水。
因為我了解他們,隻要能躺著,肯定不會願意坐著做事。
能坐著,就不會肯站著。
假如讓他們知道我現在的收入,我將永無寧日。
所以,還是讓陸大有不要告訴他們吧。
2.
我去省城進貨,看到了南美大殷桃,10斤就要500多
我當然不會進到我們縣城去賣,我知道縣城的消費力。
但是我女兒小美最喜歡吃櫻桃。
於是我直接買了一箱,共50斤,準備拿回家給女兒小美吃。
夠小姑娘實現半個月的櫻桃自由了。
臨了還決定先不告訴小姑娘,想讓她驚喜一下。
想到小美歡呼雀躍的小模樣,我臉上不由傻笑了出來。
預想到丈母娘肯定會拿走至少一半。
但想著我買的足有50斤,小美想吃個痛快都夠了
卻沒想到,我讓人剛送到我家後,就被她連箱子全搬走了。
連一顆都沒給她外孫女小美留下。
3.
女兒周末跟她媽媽回娘家。
因為想拿顆櫻桃吃,卻被李光的寶貝兒子李有田用玩具砸得頭破血流。
被送到了醫院包紮。
我接到老婆的電話,急匆匆地趕往了醫院。
看到了頭纏紗布的女兒,我渾身都在顫抖。
醫生給我看創口照片,足足有10厘米長的大傷口。
而且距離眼睛的地方很近,分分鐘讓女兒變獨眼龍。
我驚得忍不住用手捂住嘴巴,眼睛瞬間紅了。
我看到女兒時,她已經在病床上熟睡,但臉上有著明顯的抓痕
手掌虎口那裏,還有著一個小孩子咬的明顯牙印
都已經破出血了。
大家都知道,人咬人得有多疼。
更何況小美是一個才僅有5歲的小姑娘。
看著她熟睡的臉蛋上,還掛著淚痕。
小小的身體在睡夢還害怕得縮著。
我再也忍不住,眼淚撲簌撲簌掉了下來。
「爸爸,我也想吃大櫻桃!」
女兒在睡夢中,夢囈了一句。
更是讓我心疼不已。
「小美,對不起,爸爸早該料到了,卻沒有做好預防,讓你受傷了!」
「你快點好起來,爸爸帶你去省城住,讓你隨時吃到大櫻桃!」
我輕輕地握著女兒的小手,給她承諾著。
女兒在睡夢中,仿佛聽到了我的話,臉上泛起了一個甜甜的笑容。
4.
轉身出了病房,心裏泛起一股無比的恨意。
轉頭卻看到正在角落那裏抹眼淚的老婆李美雲。
我走過去,冷冷地跟她說:
「你家裏人怎麼說?」
李美雲低下頭,略帶遲疑地說:
「他們說小孩子打架出血很正常,拿紗布包一下頭就可以了。我們非要小題大作!」
我冷冷地笑了:
「美雲,你看清楚了嗎?這就是你家裏人。」
「我早跟你說,要給他們樹立起規矩,不能一味地縱容......」
「今天挨打的是小美,明天就會是我,你信不信?」
李美雲難過地低下了頭,她跟著我一起白手起家,一直見慣人情世故。
不是沒有見識的家庭主婦,心裏自然知道她家裏人的德性。
但是她還是嘴硬地抗辯了一句:
「那是我家裏人,我能怎麼辦?」
「他們這兩年日子過得不好,自然想要我們多幫幫他們」
「你別整天打打打的,我弟弟不是這麼野蠻的人」
我不再跟她爭辯,我知道跟她繼續講是沒用的,得想辦法讓她認清人性。
5.
我從醫院出來,便直接往李光家趕去。
趕到李光家,隻見全家人都沒事人似的正在熱火朝天地打麻將。
我強壓怒火,禮貌地假裝詢問小美怎麼啦,人在哪裏?
李光正在打牌,眼睛都不抬一下,
「就擦破了一點皮而已,怎麼還把林總給驚動啦?」
「平時不是能的嗎?想約你出來吃頓飯都難。」
行,這真是一個好人,不講法更不講理。
我當年跟老婆結婚的時候,因家裏情況一般,李光從見第一麵開始,便一直對我傲慢無禮。
之後眼見我日子逐漸輕鬆起來,買了房子又買了車,他更是一直對我陰陽怪氣的。
但是我從來沒有怪他,反而在背底裏,安排人給他找了工作,還不斷給他的業務輸送人脈。
我不想讓他知道我在背後幫他,一來我幫他,是看在老婆麵子上,真心地希望他好。
二來,我知道他們一家的為人本性,不想讓他了解我太多的生意。
所以,在他眼裏,我不過是僥幸遇到個好門麵,開了一家生意旺社區小超市的小老板。
我沒有搭理他的諷刺牢騷,直接走向丈母娘萬芳。
我強壓著怒火,繼續溫言詢問:「小美到底傷得如何?
萬芳瞟了我一眼,繼續邊看電視,邊用輕描淡寫的語氣說著:
「就是摔了一跤,皮外傷,別大驚小怪的。」
行,又一個不講法又不講理,更不講情的人。
萬芳從我第一次走進她家門開始,便一直想要壓著我,
用她的話講,就是:
「女婿要乖才像樣,事事順從不能強,丈母娘前被拿拿捏,這樣才算好兒郎」
她要的就是可以隨意拿捏,隨時給她上供奉的窩囊女婿。
這樣才好給她的兒子孫子做一輩子血包。
我心裏有數了。
徑直走向李光的兒子。
已經12歲的李有田,李光的媳婦範娟,還有隔壁家的小蘭。
正一人抱著一大盆子櫻桃,邊看電視邊大口咀嚼著。
吃得嘴唇通紅,活像吸血鬼。
看著正在狼吞虎咽,胡吃海塞的李有田,我強忍著厭惡問:
「田田,你這裏這麼多櫻桃,妹妹就隻要吃一顆,你怎麼舍不得,還打了妹妹呢?」
他眼睛都不抬一下,脫口而出:
「她不配吃,奶奶說她是不值錢的丫頭。」
「跟姑姑一樣,以後賺了錢也是寧願留給外麵的野男人,就是不肯帶回家裏的。」
我強忍著惡心:「那為什麼小蘭又可以吃呢?」
「小蘭不一樣,小蘭以後是要給我當媳婦的。」
「而且小蘭爸爸有錢,將來小蘭爸爸的錢都得歸我,奶奶讓我對小蘭要好一點。」
我真是三觀都碎了,知道這門親戚涼薄,但沒想到竟是這麼蠢惡交加。
6.
我怒火中燒,深吸一口氣,提高嗓音,冷冷著說:
「小美是我的女兒,誰在說她不值錢?今天她被打的事,誰來給我一個交代!」
我環礎一周,居然沒有一個人理我,我尷了個尬!
「媽,這是你說的嗎?」
「我說什麼啦?」萬芳繼續裝傻充愣。
「你說小美是不值錢的賠錢貨,不配吃櫻桃是嗎?」
「我是說了,怎麼啦?一個女娃娃還想跟田田這嫡子長孫搶吃的,她配嗎?」
萬芳開始耍起了無賴。
好好,要這麼玩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