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帶進警局,坐在冰冷的審訊椅上,腦袋“嗡”地一聲。
警察把一瓶東西重重摔在桌上。
“這是從你店裏找到的‘特殊保鮮劑’。我們檢驗過,成分中含有福爾馬林。”
我望著那瓶液體,眼睛猛地睜大。
我從來沒買過。
甚至連見都沒見過!
“我從沒采購過這東西!”我聲音發幹,死死盯著那瓶液體,眼底泛出紅血絲。
一個女警歎氣:“女士,你不配合也沒關係,我們已經調取了視頻證據。”
她點開一段監控。
屏幕裏,我拎著一個黑色袋子走進後廚倉庫。
臉部清晰,神色冷漠對準鏡頭,動作自然,毫無遮掩。
袋子上貼著化工標簽,一角赫然寫著“Formalin”字樣。
我呼吸急促到快要窒息。
我根本沒做過這種事!
但視頻裏就詭異的出現了我的身影!
我渾身發抖。
這段視頻就像判決書,一幀一幀地在我麵前宣判:“你有罪。”
“你還不打算配合調查?”
“證據確鑿,再狡辯沒有任何意義!”
我怔怔地看著他們每一個人。
他們的眼神是那種熟悉的、幹脆利落的判定感。
我有罪。
無所謂我怎麼掙紮。
我嗓子幹啞地開口:“我那幾天根本不在店裏!我早已經把店麵轉讓了!”
男警冷笑著打斷我,掏出一份簽收單:
“這裏是你親筆簽收的采購記錄,你敢說你沒簽過?”
我瞪著那份簽字,喉嚨像被什麼哽住,發不出聲音。
筆跡確實是我的。
可我從來沒簽過這種貨!
他們給我看了一份顧客的化驗單。
說一個常來吃魷魚的女孩出現輕度中毒症狀,體內殘留福爾馬林成分。
她家長言之鑿鑿,恨不得把我抽筋扒皮。
“你知道嗎?她差點毀容。”
“媒體已經爆出來了,‘女大學生因燒烤中毒毀容’。輿論壓力很大,你最好坦白。”
“否則很難有人替你說話。”
我靠在椅背上,閉著眼睛深呼吸。
“我要求調取機場的監控,我有不在場證明。”
半年前出國時,我特意在機場各個角落都轉了好幾圈,就是為了留下痕跡。
隻要警察調取,就一定能證明我根本不在國內。
“公共場所的監控最多隻保留半年,你所說的時間點剛好不存在。”
他頓了頓,壓下語氣:
“我們有理由懷疑,你假裝‘出國’,就是為了洗白。”
我瞬間絕望了,聽見自己的心開始一點點下沉。
“你們有沒有想過,我怎麼可能砸自己的招牌?!”
“我這樣做對我有什麼好處??”
沒人回答。
他們隻冷冷看我,像看一個正在狡辯的、注定要被判罪的犯人。
我第一次明白什麼叫:你說的每一句話,都成了為自己加碼的罪證。
我的手機、銀行卡、電腦全被查扣。
他們找到了“福爾馬林供貨商”。
對方說,“之前我給你供貨,也沒聽你說過要給人吃啊”。
可我根本不認識那所謂的供貨商!
我瘋了。
我真瘋了。
我低頭看著手銬勒出的紅痕,忽然恍惚。
這次,竟然比前一世更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