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江添認識了十年,在一起六年,從二十歲到二十六歲,一個女孩子最好的六年。
他有一個好嗓子,沒專業學會,是天生的歌手。
而我,從十四歲那年作詞的那首曲子在短視頻爆火後,就在業內小有名氣。
江添需要一個幫他寫歌的人,而我恰好也喜歡他的聲音。
就這樣,我在幕後陪了他十年。
從寫歌,作曲,到他的日常生活,都是我一手包辦。
漸漸的,我們不再是合作夥伴,是彼此的愛人。
我順利的將他捧上了年度歌手第一的榜單。
我以為我們會順理成章的結婚,生子。
他追他的夢,我寫我的歌。
可惜,我手裏的癌症報告單打破了一切的幻想。
我早就知道他回來了,可第一時間他不是回家,也不是通知我,而是去醫院陪他的小助理。
隻是我沒接電話讓他稍微著急了一下。
我不明白,被針紮了一下,需要有人去醫院陪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