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短暫的欣喜很快就被新的焦慮所取代。
這段監控雖然能證明我離開快遞站的時候手上沒有拿錄取通知書,但這僅僅是間接證據。
它並不能直接證明我在快遞站裏麵沒有碰過通知書,更不能證明通知書的丟失與我無關。
李大強和蘇蘇的律師,肯定會抓住這一點大做文章,說我可能是在快遞站裏麵動了手腳,或者把通知書藏在了別的地方再離開。
我需要更直接、更有力的證據!
我想再次進入快遞站,仔細看看有沒有其他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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