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猛地抬頭:“你要趕我出去?”
“你已經不適合再住在這個家。”她走過去打開門,冷冷道:“你情緒有問題,行為失控,影響孩子成長。”
“媽!我到底做錯了什麼?”我吼出聲。
“你自己知道。”她猛地一腳踹在我身側的行李箱,“滾。”
我跌坐在門口,渾身是血,滿手是灰。
門,在我麵前“砰”地關上。
我被趕了出來,身無分文。
哪怕這間房,是用我年輕時所有的積蓄裝修的。
當年我還在職場,一邊工作一邊跑建材市場,一磚一瓦都是我親自定下,一分錢一分錢省出來的。
櫥櫃是我挑的,窗簾是我縫的,連陽台的綠植牆也是我自己攀上梯子一點點釘出來的。
可產權證上,卻沒有我的名字。
因為黎遠說:“你是我老婆,就算沒有名字,房子就是你的。”
後來他又說:“月月正上學,家裏更需要你,就別去上班了。”
於是我辭職,全職在家,照顧孩子、照顧老人、照顧他。
我退到了人生的角落,為這個家燃燒自己。
可現在,他們把我趕了出去。
我砸門,拚命砸門。
“你們良心不會痛嗎?我做錯了什麼?!我隻是拆了個快遞而已!”
然而門紋絲不動。
不久,兩個穿製服的人走近我。
“是蘇女士嗎?”
我抬起頭,警察的臉上帶著職業性的冷漠。
“我們接到匿名舉報,說您存在精神異常和自殘傾向,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需要配合我們前往精神健康中心接受評估。”
我呆住。
“你們在說什麼?”
“根據家屬提交的資料,您已有多次激烈情緒反應,目前屬於高風險對象。”
我一下站起來:“我沒瘋!你們被騙了!我哪有自殘?我這些傷——”
門終於開了一道縫,婆婆站在那裏,聲音緩緩:“她這段時間確實情緒不穩,我們勸她去醫院檢查,她不聽。”
“黎遠!”我尖叫著喊,“你告訴他們,那是你幹的!”
黎遠站在門後,“我是他丈夫,我同意配合送醫。”
“月月!”我哭著看向女兒,“我是你媽,你就忍心眼睜睜看著我被帶走?”
女兒隻是淡淡看我一眼:“媽,別再鬧了。”
我看著這三張熟悉的臉,世界開始天旋地轉。
“你們為什麼要這麼對我?我不是瘋子,我隻是拆了個快遞!我什麼都沒做!!!”
警察上前:“蘇女士,請您配合,否則我們將依法執行強製送醫程序。”
我往後退,聲音撕裂:“不!你們不能帶我走,我沒瘋。”
我快要崩潰。
我隻是一個母親,一個妻子,一個全職在家的女人,我隻是拆了一個快遞而已!
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就在這時,我的手機收到一條短信。
我眼睛瞬間睜大,手握著手機,全身顫抖。
“我知道了......”我喃喃。
警察已經走到我身邊。
我猛地高舉手機,朝天喊出聲:“我知道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