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晶晶看我連房子都豁得出去,這是來真的,氣急敗壞道:
“押了房子有什麼用?還差四百多萬,看你去哪湊?!”
“別說三天,你們母子倆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天寒地凍的是要去大馬路上凍死嗎?”
話落,於晶晶重新拿出一份協議書懟到我臉上。
我卻挽上於晶晶的手臂,故作可憐道:
“晶晶,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相信你是不會忍心看我流落街頭的,對不對?”
她眼瞳一顫,手臂下意識地往回收:“我、我······”
鄰居大娘一拍大腿:“小黎,你這朋友一看就是仗義姑娘,我記得以前你還幫她看過孩子來著,是不?”
我點點頭:“是,她兒子跟我兒子差不多大,連眉眼都長得很像。”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兄弟倆······”
話音未落,於晶晶的眼角抽搐了一下,立馬打斷。
“我、我當然不會讓你露宿街頭。”
“你沒了房子,就來我家住。我們···可是好閨蜜。”
她聲音漸弱,生怕我察覺出貓膩。
事不宜遲,我當晚就帶著兒子搬到了於晶晶家。
水晶吊燈,大幅的油畫裝飾,成片的酒櫃。
將近百平的公寓低調奢華。
於晶晶還是第一次讓我去她家。
我誇張的張大嘴巴驚訝道:“晶晶,我沒想到你這幾年過得這麼好。”
她支支吾吾道:“租的房子,都是房東著急出租,我撿漏。”
是嗎?
我摸索著畫框邊的暗紋,林氏集團的標誌。
這些東西分明就是林北生給他們娘倆置辦的。
於晶晶一個月三千塊的工資怎麼可能住得起這樣的房子?
要不是林北生意外猝死,我就算是敲碎他的腦殼也要問個清楚。
他裝窮到底是為什麼?
白天跟我在幾十平的小房子吃糠咽菜,晚上又到幾百萬的公寓裏抱著溫香軟玉。
這是他的惡趣味嗎?
我和林北生結婚十多年,結婚時他一窮二白。
我想都沒想就讓他住進我爸媽留給我的老房子。
我父母早亡,遇上林北生這樣願意給我洗手做羹湯的,我就掏心掏肺。
當初他說想出去闖蕩。
我就拿出自己工作多年攢的積蓄讓他試一把。
誰知他一虧再虧。
我心想他手裏沒錢,壞不到哪裏去。
可我沒想到,他不僅有錢,外麵還有人。
那個勾著他不回家的情人還是我認識多年、無話不說的閨蜜。
我估算著於晶晶家裏的裝飾擺設,隨便一件就足夠還那五百萬外債。
可是她想的卻是讓我和兒子徹底陷入深淵,死無葬身之地!
我怎能不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