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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對妄圖遺棄孩子的我,態度並不好。
經過一番思想教育,我才開口解釋:“警察同誌,這小孩真的不是我的孩子。”
“世界上長得像的人很多,不能因為他長得像我就說他是我的孩子啊。”
“我甚至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在哪裏上學!”
“一定是有人專門教過這孩子,我不知道他們的目的是什麼,但我可以肯定,我從來沒有懷過孕生過孩子!”
警察看我的眼裏充滿了厭惡。
他把電腦轉到我麵前,指著裏麵的戶口信息,嚴肅道:“別再裝了,這孩子就是你的親生孩子。”
“他的出生證明、戶口本上母親一欄寫的難道不是你謝晨伊的名字?”
“你看看這是不是你入院生產的照片?”
“謝晨伊,你無故遺棄孩子未遂,已經構成了犯罪!”
我瞪大眼睛,反複仔細地查看著電腦上的信息,心跳加速。
這怎麼可能!
我什麼時候去醫院生過孩子?
4年前,我甚至還沒跟張斯冉結婚,怎麼可能跟他生下孩子!
可攝像頭拍攝的照片裏,那個人真的是我。
資料可以冒充,難道公安局的照片也可以嗎?
真是我失憶了,腦子出了問題嗎?
我用力地按了按太陽穴,認認真真地回憶了前5年發生的事。
沒有任何時間斷點,也沒有受過傷導致失憶,甚至我能清晰地記得自己這些年到底做過什麼。
這孩子是4年前的4月出生的,我可以確定,那時我正在馬爾代夫度假,不可能去醫院生孩子!
想到這,我搖了搖頭,目光堅定地看著警察,再次開口:“一定是哪裏出錯了。”
“他不是我的孩子!”
警察無語地看了我一眼,不再和我說話。
我一個人被關在審訊室裏,倒是有時間思考張斯冉這麼做的目的。
我們戀愛1年,結婚3年,感情一直都很好。
他為什麼這麼做?
除了出軌,我想不到第二種可能。
可他是怎麼做到的?
孩子可以提前訓練,公安係統裏的資料呢?
警察局可不是他家開的,怎麼可能為了他一個人作假?
我感覺整個人都被籠罩在陰謀裏。
現在連警察都不願意相信我,我還能找誰幫忙?
門外孩子哭著找媽媽的聲,警察的勸說聲,看熱鬧的議論聲吵著我的頭一陣一陣地疼。
突然,審訊室的大門被打開。
我爸媽抱著孩子焦急地看著我:“伊伊,你怎麼又犯病了?”
我媽一邊哭一邊痛心疾首:
“你看著自己的兒子哭成這樣真的不心疼嗎?”
“伊伊,就算你不能接受,和和也是你的親生兒子啊,你怎麼能把他扔掉!”
“你要是不願意養他,爸媽替你養,你這又是何必呢?”
“媽也是過來人,知道養孩子的辛苦,可從來沒有你這樣不認親生兒子的。”
“算媽求求你了,你別再作了,接受現實吧,和和就是你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孩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