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我跟廖珍珍的探尋真相以及取證之旅變得舉步維艱,因為不配合。
不僅是盧家的人不配合,當地的人也非常排外,就連警方也不是非常友善。
直到程驍不遠萬裏來組織工作。
廖珍珍看到程驍的時候仿佛遇見天神下凡。
她幾乎是連蹦帶跳的跑到程驍的車前,殷勤地替他打開車門。
“老師,您來了。”
廖珍珍工作時看起來穩重大方,絲毫不露怯,年紀雖輕卻很有大家風範。
而她在程驍麵前露出了難得的謙卑和尊重,眉眼間都帶著安心。
好像隻要程驍一來,這件事就沒什麼解決不了了的。
那是我第一次近距離見到程驍。
跟我在所有的社交平台以及紙媒上找到的形象並無二致。
我就站在廖珍珍的身後,他一抬眼便看到我。
廖珍珍介紹道:“法律援助中心的誌願者,沈長夏,她請假跟我一起來的。”
程驍很有風度的朝我伸出了一隻手,道:“幸會,我是程驍。”
我不得不佩服廖珍珍的判斷,事情確實從程驍來了之後開始變得簡單起來。
程驍帶了兩份通知函進了當地的派出所,二十分鐘後由派出所所長恭敬的送出來。
下午兩點鐘,派出所就根據我們提供的線索,對何蕊的婆婆進行調查,四點不到,何蕊的手機變被找到了。
程驍第一時間就把手機交給技偵請求對立麵的內容進行恢複。
等到所有內容被恢複,就立刻被程驍作為證據提交給了警方。
在程驍指導廖珍珍寫訴狀時,我的報道也登上了搜索熱門。
程驍看到後,對我說了句:“文筆很不錯,沈女士在哪裏高就?”
“在做編導。”
他沉吟片刻,說道:“很適合你。”
案子隨著手機裏聊天記錄而變得清晰以及證據確鑿。
所有何蕊跟母親的哭訴都不是空穴來風,甚至程驍還從當地醫院裏調出了何蕊的就診記錄,上麵記載著何蕊曾經不止一次的遭受過性虐待。
其中還夾雜著剪不斷理還亂的經濟關係。
最終何蕊的丈夫盧誌被逮捕,涉嫌的罪名是“虐待罪。”
這個案件最後以虐待罪判處被告人盧誌有期徒刑四年半,同時判決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紅霞各項經濟損失五十三萬餘元。
判決下來的那天,廖珍珍約我出來吃飯。
我倒是沒想到程驍也會在,畢竟他實在不像是會坐在夜市攤的人。
而且事實證明,西裝革履的坐在夜市攤,真的蠻奇怪的。
程驍倒是沒什麼不自在的,他禮貌地詢問我需不需要來瓶啤酒。
“不用,我不喝酒。”
他也不勉強,擼起袖子就給自己開了一瓶。
他的左手臂上有一條長長的疤,從小臂一直蜿蜒到袖口裏,沒看到盡頭。
廖珍珍見我盯著程驍的手臂,解釋道:“那是我老師的勳功章。”
程驍笑罵了一聲:“明明是愚蠢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