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有三個月,我都沒有再見過紀念。
正當我漸漸接受日子就這樣過下去後,她卻突然回來了。
她倚靠在沙發上,下巴微微上挑。
指了指桌上的盒子「明天有場宴會,你把這套衣服穿上,別給我丟臉。」
我裝作若無其事般問:「你怎麼不找姚斯?」
她卻以為我不願意,頓了頓,向我湊近了一點,盯著我一字一句道「喬湛,你是不是忘了你才是我老公?」
我別開眼眸沒看她,故作輕鬆輕笑出聲:「我真忘了。」
紀念冷了臉。
氣氛徒然劍拔弩張起來。
片刻後,她起身開口:「喬湛,我希望你清楚,我們倆人之間是你當初為了富家千金甩了我,是你對不起我!」
「你現在做出這幅樣子給誰看?你以為我會在乎?」
「我告訴你,無論你現在覺得有多委屈,多難受,你都必須給我忍著,你別忘了,我們之間隻要我沒提結束,你一輩子都別想離開我,所以這輩子你都得給我忍著!」
我望著她,沒說話。
隻覺得麵前這個歇斯底裏,跟我記憶裏那溫暖又美好的紀念好像離的越來越遠了......
見狀,她丟下一句:「明天我會讓助理來接你,不準遲到!」
然後頭也不回的走了。
我留在原地,苦笑起來,我有什麼好說的呢,是我親手把她變成這樣的。
第二天,我換好衣服站在鏡子前,禮服應該是量身定做的,很合身。
飽經風霜的我,就算前任無良老板誇我長得好,也回不到當年光鮮亮麗的狀態了。
披了華衣的乞丐,也還是乞丐。
我早就不是什麼大少爺了。
而是人盡皆知的軟飯男。
猶豫了會兒,我打開了櫃子,我媽在我十八歲那年送給我的手表裝在裏麵。
這也是我家破產後,我唯一還帶在身邊值錢的東西了。
當我挽著紀念的手進場的時候,我才明白今天她為什麼非要讓我跟著她一起出席。
因為我一進場就和一雙熟悉的眼神對上了。
是周慕慕。
合夥人兼前妻。
紀念似乎就等著這一刻,表情嗤笑對我嘲諷道:「怎麼?見到老情人了連路都走不動了?喬湛,請你注意,你未免也太不把我放在眼裏了吧?」
周慕慕顯然也注意到了我們,她拿著酒杯走到我們麵前。
「阿湛,好久不見。」
我朝她點了點頭回答:「好久不見。」
「你怎麼氣色這麼差?是不是紀念對你不好?有什麼困難跟我說,不要自己一個人扛。」她關心道。
身旁的紀念表情一下冷了幾分。
她突然倚靠住我的肩膀,用力將我朝她身後拉了拉:「周總,這麼深情當初還能離婚?」
周慕慕笑了笑點頭道:「是,我和阿湛確實沒有夫妻緣分,但我們從小一起長大,我作為妹妹關心一下哥哥也不可以嗎?」
「既然已經離婚了,大家還是做陌生人比較好,喬湛不需要你的關心。」
「老友寒暄而已,難道紀總這麼獨斷,連自家男人正常交友都要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