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她為什麼要救我。
我不得不承認,甚至那時我對她還抱有一絲不切實際的幻想。
萬一呢?萬一她對我有感情舍不得我呢?
可她坐在岸邊大口大口喘著粗氣,她的回答是:
“你要是死了,那啟恒不就受到連累了?你一條賤命沒了就沒了,啟恒可不得有半點閃失!”
原來是這樣。
要不是為了她的心上人,我就是死在她的麵前,她也不會有任何反應。
那天晚上溫霜沒有回家。
第二天一早,我溫暖的被窩裏鑽進了一個毛茸茸的腦袋。
我嚇得幾乎要從床上跳起來,溫霜不滿的抬起頭:
“是我!你躲什麼?”
這更恐怖了。
溫霜平時最討厭跟我身體有接觸,別說是主動爬進我的被窩。
就是跟我擁抱一下她都覺得無比惡心。
今天怎麼會...
看我不說話,她翻了個白眼:
“一會兒媽媽起床你跟她講,昨晚我們已經發生了關係。”
房間瞬間陷入了沉默。
良久後我才開口:
“昨晚你沒回來,去了哪裏。”
問題的答案很明顯,隻是我不願意相信。
她毫不在意:
“當然是跟啟恒在一起啊!”
她那樣坦蕩,似乎肮臟的人是我。
我知道,剩下的是不是我該問的。
可我還是沒忍住開口:
“你知不知道,我才是你的丈夫...”
溫霜猛地翻了個身,坐起來看著我的眼睛。
幾秒鐘後她笑了:
“你還真把自己當個人了?你在我眼裏就隻是一條狗,狗有什麼資格管主人的事情?我讓你怎麼做你就必須聽從!否則當心我讓我媽媽把你趕出去!”
這些年,隻要我惹她不順心她就會用將我趕出家門來威脅我。
年幼的我信以為真,跪在她麵前拚命磕頭求她不要叫我趕走。
每當那是,她都會得意的大笑:
“這是我家!我說了算!”
是啊,這是她的家。
而我,隻是一個父母都不在人世的孤兒而已。
我有什麼資格插手溫家大小姐的事情。
可想到我連碰都舍不得碰的女孩,如今已經成了莊啟恒的人。
我隻覺得胸口陣陣堵塞。
或許是昨晚折騰得太累,她沒堅持幾秒就呼呼大睡起來。
看著她上下起伏的側臉,我隻覺得疲憊。
我十二歲被帶進溫家。
二十二歲跟她結婚。
今年,我三十三歲。
在我很有限的人生裏,有二十年的時間跟她在一起。
哪怕她總是對我肆意侮辱。
哪怕她總是將我打得遍體鱗傷。
可我卻告訴自己,人非草木豈能無心?
隻要我認真對待她,遲早有一天一她會察覺到我的好。
可如今,現實在我臉上抽了狠狠一巴掌。
我走下床來到雜物間,從專門灰塵的箱子裏拿出一根蠟燭。
點燃後我雙手合十。
我的三十四歲願望是。
今年,不要再喜歡溫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