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不表達,變成了讚同他們繼續這種關係下去。
於是馬桶壞了的時候,我在地鐵人被人摸屁股去警察局做筆錄時候,等等等的一切,我都找不到他的蹤跡。
我不滿的發火,甚至搬動了我從不輕易說的離婚二字。
當天晚上我就見到他了,可他卻帶著濃密的香水,皺著眉頭的責怪我:“你自己問題為什麼怪月月?如果你真的這麼不信任我們,那離婚也沒準是最好的選擇。”
我不敢再提,甚至不再去打擾。
可那天下小雨路滑,我摔了一跤大出血,到醫院後告訴我八周的孩子保不住,要盡快手術,讓我叫家屬來簽字。
我顫著手,聲音哽咽的打電話給他。
接電話的人卻是梁月,她捏著嗓子,聲音輕柔:“姐姐,呈哥照顧我累的睡著了,所以我才接,姐姐我也是經曆過這種事的人,不一定要家屬簽字,你自己也可以的。”
我還想再說什麼她以“呈哥要被我吵醒了,我先掛了。”就掛了電話。
剩下的是我望著手機絕望。
好像都忘了疼痛的感覺。
宋錦呈總說梁月知書達理,懂事,明事理。
可同為女生,我真的不信她不明白這件事的重要性。
後來宋錦呈和我解釋:“月月經曆的多,覺得這不是大事才沒和我說,你不傲太矯情,都是女人,怎麼人家就那麼剛強,你就一定要人陪?”
我聽到的時候有些迷茫,開始檢討。
或許他說的也對,我太過於依賴他了。
後來我不再找他,我也是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的女人了。
但偶然一天,閨蜜發了梁月微博截圖給我,上麵寫著:“我手破了皮他從兩千多裏外的地方趕過來帶我去醫院,他說我不可以沒人陪。”
這次我不迷茫了。
因為我看清了自己不被愛的事實。
那次雨天意外,我元氣大傷這輩子再有孩子的幾率都小,宋錦呈知道的時候懊悔的和我道歉,說以後一定保護好我。
可是他在沉船時丟下了我兩次。
船徹底沉了,所有物品被灌滿了水,毫無預兆的砸向我。
在水的張力下我感覺不到疼,但是心卻皺巴巴的疼著。
被救上去後,我隱約聽見醫生吼著嗓子要設備,其他乘客感歎我的心酸。
而我腦海裏起了鬥爭:
“活下去,狠狠的讓宋錦呈認識到錯誤。”
“就這樣結束也沒什麼不好,一場意外換來他們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