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餐時,周雲哲果然丟給我一份文件。
“簽了。”他簡短地說。隨後,視線再也沒離開過手中的報紙。
我翻開看了看,是一份離婚協議。
財產分割那一條特別注明:位於城西的老宅歸周雲哲所有。
我問他,為什麼一定是老宅,他說林媛需要,那裏剛好很合適。
可那是我外公給我留下的唯一遺產,裏麵裝滿了我童年時期最美好的回憶。
曾經,十一歲的周雲哲在那裏信誓旦旦地承諾,要永遠保護我。
我一句話都沒有說。但簽下名字的那一刻,手卻還是在微微顫抖。
簽完名之後,我請求他再給我一周時間整理東西。
他沒說什麼,而是拿著文件,徑直起身離開。
他說:“對了,下周我要帶林媛去巴黎,離婚手續我們等回來之後再到民政局辦理。”
回到房間,我開始邊哭邊咳血。
當我經過林媛房間時,我看見她正拿著我的藥瓶。
與此同時,她正往一個小本子上快速的記錄著什麼,臉上還帶著詭異的微笑。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我的病對於她來說是武器。
......
當我再次來醫院做檢查的時候,張醫生臉色十分顏色。
他再次語重心長地勸告我:“江小姐,你現在必須立即辦理住院。”
“已經沒有時間再給你考慮了!”見我一臉平靜,他提高聲音。
“你的血小板已經低到了危險值,隨時都可能內出血!”
我對他笑了笑:“謝謝您的關心。但我現在還有些事情必須先完成。”
這些時間,已經足夠我準備好周雲哲的生日禮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