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初,林茂帶著知青身份分到城裏機械廠當了車間主任。
每次發工資,林茂都把錢包裏的票子攤在桌上,數完後塞進自己夾克內袋。
“這鄉下女人,連個明白賬都記不清。”
我沉默著把飯菜端上桌,碗下壓著我的病曆簿。
甲狀腺癌晚期,手術費用三千元,全額自費。
“看看人家顧芳,高中畢業,會算賬,還救過我媽一命。”
“你呢?在家操持這麼些年,連個兒子都看不好。”
所有人眼中,林茂娶我是天大恩賜。
大字不識幾個的農村姑娘,憑什麼和林家門當戶對?
所有人不知道的是,顧芳根本沒救過林茂的母親。
是我,一針一針把我的血輸進婆婆體內,還花光了給自己攢的手術費。
林茂不知道的是,我已活不過這個冬天。
而我坐在桌前,第99次說出了要和林茂離婚。
林茂掀翻了飯桌,醬汁濺了我一身。
“劉桂芝,你別給臉不要臉,想離婚?除非我死!”
我把散落一地的碗筷撿起來,腹部疼痛加劇。
腳底的玻璃碎片刺進肉裏,血滲進了舊布鞋。
“淨給我找麻煩,這頓飯重做!”
林茂指著地上的飯菜,眼神冷冽。
“顧芳還等著我去技術組開會,別耽誤老子升職。”
他踢開我的手,病曆本滑到了桌腳。
我撲過去,卻被他一腳踩住。
翻開的紙頁上,紅色“惡性腫瘤”四個字刺目驚心。
“又騙醫藥費?”
他抽出病曆本,撕成碎片。
“林家養你一個大活人,已經是天大福氣。”
“農村丫頭,還想訛我錢治病?”
我低著頭,把碎紙片撿進衣兜。
昨天醫生說,不手術活不過三個月。
婚姻已經持續五年,我害怕自己活不到離婚那天。
林茂每月領著雙份工資,我在廠裏做零工,縫製手套。
每個月,我偷偷攢下五塊錢,藏在爐灰裏。
三年了,才攢了一百八,離手術費差得太遠。
窗外,顧芳站在單元樓下,穿著時髦的喇叭褲。
林茂看見她,立刻換上工裝夾克,鞋都顧不上擦。
“老婆子,我媽今晚過來,你把那屋收拾好。”
門關上後,我拿出藏在牆磚後的錢,數了又數。
五天前,婆婆突發心梗,醫院急需配血。
我獻了400毫升,用全部積蓄買了救命藥。
顧芳坐在病床前,接受婆婆的感謝。
醫生說失血會讓我的病情惡化,但我沒有選擇。
傍晚,林茂回來,手裏提著一個紙袋。
“送給顧芳的,她喜歡這種格子襯衫。”
我看著熨燙整齊的七件衣服,想起他從未記得我的生日。
婆婆進門,翻開我的鍋蓋,皺起眉頭。
“這麼多年了,還是做不好一頓像樣的飯。”
“我兒子當年真是瞎了眼,娶個鄉下丫頭。”
她把我的病曆殘片扔進爐子,火光中,我的生命也在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