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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的早晨,從一碗碼上酸豆角、榨菜絲和剁辣椒的肉絲米粉開始。

不了解這座城市的人,會以為這隻是美食節目的開場語。

沒錯,這確實是我為某紀錄片寫的文案,神似“舌尖體”,但不是第一句。續貂的那句,我放在最前麵:

“我在這裏,已經生活 21 年。”

單純的我,誤以為用第一人稱強調 21 年的“漫長”,有助於收回勞動所得。可紀錄片已經播完第四季,還沒有一分錢彙入我的賬戶。

理論上,我有權堵在製片人的家門口破口大罵,砸他的新車,追打他和第三任妻子生的那個喜歡朝人吐口水的胖兒子。然後,再拿一根尼龍繩兒吊在樹上,要死要活地鬧著。

但我的衝動和路怒症一樣,從選擇當“作家”和“編劇”的那天起,逐漸被修理、磨平和碾碎。

錢,隻是欠著,又沒說不給。就算他硬賴著不給,又能怎樣?錢, 真值得拿命換嗎?!

這世上為了討賬苦不堪言的不止我一位。所有的脾氣,都隻能發到文字裏——

結果,書賣不出去。

這天大的諷刺呀,無數次把我逼到徹底放棄的邊緣。

世人眼裏,文字不值錢,別看古人有“一字千金”的典故,現在也不缺暢銷書,但絕大多數文字其實輕賤得連一把雞毛菜都不值!我們不是常說“見字如麵”嘛,以文為生的人經常餓得眼睛發花,看著眼前一排排的小字就聯想起米粉和麵條。

我自己渾渾噩噩便罷,後院卻起火了。發覺我的付出和回報不成正比,作為一家之主的伯父幾次虎著臉讓我媽捎話:“可別瞎忙活,有這功夫,賺錢去吧!”

說服家人的困難遠勝於找製片人討薪,須臾之間,我就理解了當年那位被我當成怪胎的下屬:

五十歲的大男人,收入不足以養家,卻在半夜離開公司宿舍,整夜遊蕩在山林、水邊,隻為找到最貼切的語言——“形容月色”。

他沒說“月亮”,我不能篡改,他說的就是“月色”。

多好的一個“色”字啊,月朗星疏或彩雲追月,這顆小星球都會呈現出不同的姿態。色,即為美,別往歪想。今天的我,倒是真希望自己也能親眼捕捉,再精準描述史上最美的“月色”,並永恒記錄在我的作品中。

我曾笑他人太瘋癲,如今我被你們看不穿。

好在,我不以寫作糊口。

伯父的擔心頗為多餘,我有錢。雖不富貴,但衣食滿足,不花別人一分一毫。

寫作不足以為生,卻足以為樂。

再說 S 市,我確實已經在此地生活很久,吃這裏的菜,喝這裏的水,睡這裏的人。正應了雪芹夫子的形容:歌舞場,脂正濃,反認他鄉是故鄉,慢慢變成白眼狼。

濃烈地熱愛別人的家鄉,甚至大肆吹捧,自己的,反而寡淡下來。

對於故鄉,我歉疚太多。

少年時家貧,一心想逃離邊境上的小山城。離開後,很少回去, 每次回想童年艱難,順帶抱怨家鄉。

其實,這家、這鄉,並沒虧欠我絲毫。

21年間,讀書7年,工作14年,簡單的數學題。遇見的人,有的像冷水,有的像熱湯,有的像酸豆角,有的像榨菜絲,有的像剁辣椒。還有一種特別的,像米粉消化之後的產物。

在“喜歡”這個問題上,我立場堅定,“討厭”卻搖擺不定。我總說自己討厭一類人,但又說不清楚具體討厭誰。最糟糕的人給我一個笑臉,恩怨也會輕易地一筆勾銷。當然,我把別人加減乘除,別人眼中的我,怕也是各種材質、形態都有。

我在 S 市愛過,恨過,抑鬱過,躁動過。傷人,受傷。我用力地活著,又膚淺地混著。走了,回來,再走,又死乞白賴地回來。我在這裏買房子,一間不夠,攢錢買另一間。

我對 S 市掏心挖肺,但本地人永遠不會視我為鄉親,便隻好尋找下一處落腳所在。在內陸這塊坑坑窪窪的丘陵表麵,功力尚不能“形容月色”的我輕飄飄地伏著,等待早晚要來的劇烈風暴,把我徹底剝離……

8 年前,我來到一家“特別的”單位工作——

在我眼中,S 市很奇妙:這裏的人能吃辣椒,卻人手一副好嗓子, 多高的音兒都能飆上去。這裏的人脾氣暴躁,語言體係卻自帶笑點, 全民“策神”。S 市的奇妙,在這家單位達到頂點。外界也主要依靠它的傳播,把 F 省推上神壇。

這裏是年輕人“朝拜”的聖地,奶茶店和口味蝦店火爆網絡,連班車都有人追著合影。

這樣的場景更是成為風景:通往綜藝節目演播廳的小路兩旁,一些長相神似、名字也普通的男孩兒照片,白天被鮮花簇擁,夜晚又被蠟燭圍住。拖著皮箱的女孩兒們,三五成群,嚼著盒飯,守靈一般虔誠地陪伴在左右。

照片像韭菜,一茬又一茬,後人踩踏在前人的臉上、胸口,再把他狠狠地踢進垃圾堆。

每次經過,我都會刻意側身躲避,不甘心成為這場詭異儀式的被動參與者。也總有黃牛堵在路上,晃著手裏花花綠綠的紙片,不斷遞來暗號:“有票嗎?”“有票嗎?”

我殘忍地搖搖頭,偶爾沒好氣地回答“沒票!” 是真的!

黃牛用做“誘餌”的綜藝節目入場券,就像乞丐故意放在瓷盆子裏的金條,在這座著名的,一腳高一腳低的建築物麵前,張牙舞爪地譏笑著我的無能。

這家單位偶爾賦予我的那些沒什麼實際價值的優越感,在我“沒票”這個現實下,顯得不值一提。

門票方麵我是窮鬼,簽名方麵我也不富裕。

我們這裏盛產一種頂級明星,有的 8 年我也沒見過一次,怎麼替你們去要簽名?!

我在這裏的“無能”,還有很多,再要我一一列舉,實屬落井下石。

好在,我能接觸另外一些明星,他們名氣不小,卻不頂級。隻聞其聲,難見其人。不是流量擔當,沒有眾星捧月。

他們和我同吃、同喝、同勞動,走出直播間,隨隨便便就能大隱於市。

這就是電台主播。

多少人催著我寫主播的故事,順便爆料這家神奇的單位不為人知的“黑幕”。

什麼黑幕啊,其實就是八卦!我了解你們,可你們真的想多了, 敏銳如我,能挖掘出的故事也比不上妙筆生花的娛樂記者,再加上我的“無能”……

當然我承認,這裏有男女關係亂來的,也有不是“男女”關係亂來的;有貪汙往自己口袋裏撈錢的,也有撈錢之後送人的;有勾心鬥角踩著別人往上爬的,也有沒爬上去摔下來的。

但我並不認為“這裏”該因此感到羞恥,試問這些問題你們“那裏”就沒有嗎?!

這裏的人,不見得就比你認識的人更妖魔鬼怪。我的情感立場也恰如我對它所在的城市——沒必要再刻意美化,也絕不能憑空惡意抹黑。

本來,我曾在一頓友人相聚的宵夜現場,指著當年第一餐口味蝦尾起誓,絕不寫與自己的現實工作和生活有關的殺人故事。

音猶在耳,但緊隨其後的兩個月,也就是那年夏天,卻發生一起離奇而又極其不可思議的凶殺案!逼迫我這位“見多識廣”的推理作家,不顧腰椎間盤突出,鏖戰數日,完成一部叫《七日》的中篇小說! 這件案子,雖然隻有一位死者,但受害者眾多!不少人因此改變

命運,精神和身體受到摧殘,也包括我——徹底離開 S 市。再回想那個誓言,輕賤得就像當晚的飽嗝。

現在想吃到一碗正宗的米粉可不容易。為了懲罰自己,我在今天的故事中,也將攜笨拙演技,以身犯險,並作為關鍵證人首次友情出演!

不過現在,小寫的我又要退居幕後,把舞台的閃亮,先留給大寫的主播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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