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住房作為抵押物,沒有登記是否有效?
孫女士向當地銀行申請貸款,銀行要求提供擔保,孫女士便將名下一套住房作為抵押物。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由於銀行工作人員的疏忽,雙方並未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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