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陵知縣一任後,王陽明曆正六品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正六品北京吏部驗封清吏司主事、從五品北京吏部文選清吏司員外郎、正五品北京吏部考功清吏司郎中、正四品南京太仆寺少卿、正四品南京鴻臚寺卿。正德十一年(1516)八月,在正四品南京鴻臚寺卿任上閑散了近兩年的王陽明被任命為正四品都察院左僉都禦史,巡撫南、贛、汀、漳等處,駐贛州。這是王陽明第二次在江西為官,也成就了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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