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已死。
我在黑夜中,渾渾噩噩,流著眼淚。
我不明白的是媽媽為什麼要這麼對我。
從小她就偏心哥哥我知道。
我高中畢業,就沒有再念書了。
我出去打工,貼補這個家裏。
趕上電商起步那個階段,我賺了不少錢。
搖身一變成了小富婆。
哥哥結婚,彩禮我出的、房子我買的。
連侄子的奶粉錢、學費,都是我在貼補。
我有錢,當然也不在意多出一些。
但是沒想到,升米恩鬥米仇——他們盯上的居然是我的全部身家!
可我也是媽媽的孩子啊!
她為何要這樣對我?
眼淚流幹了。
我突然意識到,為什麼打了一架,精神病院的人就來把我抬走了?
這件事,應該是蓄謀已久的吧?
而哥哥和媽媽,一定是買通了醫院裏的人。
是誰?
醫生?護士?院長?護工?
還是他們每一個人?
既然是利益驅使,那......我可以再賭一把。
我必須讓他們知道,我手裏還有更大的利益。
人是因“貪婪”而害我,那我就用“更大的貪婪”反殺他們。我開始刻意的“瘋言瘋語”。
“你們知道嗎?我在香港還有三千萬存款。”
“是的,三千萬!那是我前夫離婚的時候分給我的,我還沒來得及動,就被關進來了。”
“可惜,錢在香港的賬戶裏,必須本人親自過去取。”
我對每一個見到的人都這麼說。
醫生來查房,我咬著牙,聲音顫抖:“醫生,你知道嗎?我有三千萬。”
護士來打針,我笑著看她:“你覺得,我該怎麼去香港把錢取出來?”
護工來送飯,我低聲嘟囔:“如果有人能幫我出去,我願意分一半。”
我說得很隨意,又很認真。
三千萬,足夠讓每一個人心動。
我裝瘋賣傻,等著這個消息慢慢發酵。
大約過了一周,魚上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