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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選了一個雨天去領離婚證,因為人少。
小城的民政局冷冷清清。
手續辦得很快,他接過證書收了起來,好像怕我反悔。
出了門,他突然停住,在走廊轉角,低頭輕輕抱住了我。
嗓音貼在耳邊:
“藍藍,陪我一起走的人是你,我真的很高興。”
他沒再說話,也沒鬆開。
隻是抱著,像是那一刻,他終於可以稍微安心一些了。
那一瞬間,我真的以為,我們會一直走下去,麵對世間所有的暴風雨。
可我沒想到,後來,他成為了,我人生中的暴風雨。
我從回憶中抽身出來,王菲的歌曲早已過去了。
我突然有點想笑,這首歌的兩個版本,多像我們的注解:
當年我是他的《夢中人》,如今他卻隻想《掙脫》。
他說,是因為我不能生孩子。
多麼荒謬的理由。
婚檢那天,他檢查完就匆匆離開,去趕通告。
報告是我幫他拿的。不知道為什麼,護士暗示我看一下。
診斷上寫著:
“精子活力低,自然受孕概率不樂觀,需要輔助醫療手段。”
我沒有告訴他。
起初是因為,他沒說過他想要小孩。
對他的職業發展也有影響。
而且我也心疼他,怕他知道後失落。
後來是因為,他從未關心過。
我們不避孕,他卻從來沒問過我。
現在想來,他早就理所當然地把懷不上的問題,歸咎於我。
如今他以為終於可以成全自己,成全別人了,卻沒想過:
他連做父親的資格,都沒有。
他即將擁有的那個新家,靠謊言支撐著,
撐不住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