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二十二歲,十歲那年我爸病故,那之後我媽再也沒找過男朋友。
但是吧,我能理解,她有時候也挺寂寞的。
雖然在她身上費心思的不少,但她不喜歡也不能強求。
所以,在我媽富婆朋友的影響下,我媽有了個不怎麼能明說的愛好。
她喜歡去帥哥多的會所。
我不知道周子夜是怎樣打聽到我媽這麼細致的愛好的,總之他作為一個前途光明的大學生,校內的風雲帥哥不做,偏偏一狠心做了服務生。
還是笨手笨腳的服務生,因為他在上酒的時候不小心把酒灑在了我媽的衣服上。
夠傻白甜的吧。
“所以你就這麼讓他接近你了?”我震驚的問我媽。
我媽輕蔑的挑唇一笑,“不然呢,我倒是想看看他倒貼上來到底安的是什麼心思。”
又閑聊了幾句,在確定周子夜這個人心術不正後,我們兵分兩路。
她回我家的別墅,而我繼續做乖乖女生回寢室住。
剛洗漱完,發小陳哲就給我彈了個視頻。他問我,這周末有沒有時間,他要約我去踏青。
踏青?我這個人最懶了,能躺著不坐著的主,自然是不感興趣。
陳哲思考了半天,它弱弱的問,“不然我們去喝酒?”
“這個提議不錯,我喜歡。”
得到了我肯定的回答後,陳哲重新振奮一點,他問我有沒有什麼好地方推薦。
按照我媽給我的店名,我搜索了個位置發給了陳哲。
“就去這個吧,聽說裏麵超有趣呢。”
陳哲是個從小不愁吃喝的玩咖,一聽說有趣,他甚至說要叫上室友一起去。
他的室友,那也是周子夜的室友。
行啊!那豈不是更有趣。
周子夜對外一項宣稱,星期五的晚上,是他做家教的日子。
我轉了轉腦筋,和陳哲約定。
“那就星期五晚上吧,你把你們班玩的好的同學都叫著,我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