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二天清晨,他們穿戴整齊,興高采烈地出了門。
沒有人問我要不要一起去,甚至沒有人回頭看我一眼。
獨自站在院子裏,我看著自己幹裂粗糙的雙手。
這雙手三十年來挖過土、拔過草、洗過數不清的衣裳,變得不再像一個女人的手。
李秀芳的手指白皙纖長,塗著縣城買來的護手霜,指甲修剪得整整齊齊。
她身上的確良襯衫永遠熨得筆挺,裙子上沒有一絲褶皺,走起路來像城裏的電影明星。
記憶中,我年輕時的衣裳也曾經鮮亮過,隻是生兒育女後,再沒添置過一件像樣的新衣。
夜深了,王德明他們才地從縣城回來,興奮地討論著照相館裏的彩色背景布。
我強忍了一整天的委屈,終於鼓起勇氣問道:
「為什麼拍照不喊我?我不是這個家的一份子嗎?」
屋子裏突然安靜下來,王德明放下搪瓷茶缸,皺著眉頭。
「你那一身破布爛衫,頭發也亂糟糟的,站在秀芳旁邊像什麼樣子?」
「要是讓生產隊的人看見我娶了這麼個邋遢婆娘,以後怎麼在公社抬頭做人?」
「再說了,你又不是不知道自己大字不識幾個,人家問話你也答不上來,丟人現眼!」
我張了張嘴,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第二天,王德明從公社會議回來,一進門就大聲嚷嚷。
「慧珍,給我倒水!今天陳書記特意敬了我三杯,說我教得好!」
「你看看你,又黑又醜的農村婆娘,連秀芳的一根頭發絲都比不上!」
他踉蹌著走進來,倒在椅子上,滿臉通紅。
「人家秀芳知書達理,說話輕聲細語,走到哪都有人尊敬。」
「當初怎麼就瞎了眼睛娶了你這麼個黃土窩裏的蛤蟆!」
他脫下沾滿土灰的棉襖往地上一扔:
「給老子洗幹淨,明天還要穿,敢皺一點看我不打斷你的腿!」
往常,我會立刻拾起衣服,搓洗幹淨晾在爐子旁。
今天,我隻是靜靜地坐在土炕上,一動不動。
他瞪大了眼睛,有些難以置信,踉蹌著指著我的鼻子:
「你這是怎麼了?不聽話了是吧?」
「早就看出來了,不再是當年那個勤快的媳婦了,越來越懶,越來越沒用!」
他的話像刀子一樣戳進我的心窩,我仍然一言不發。
三十年前,王德明放棄了與李秀芳的可能,選擇了我,當時我感激涕零。
直到婚後他喝醉,對同村的張嬸說的那句話,我才明白真相。
「能種一輩子地的農村姑娘,比隻會讀書的女人實用多了,秀芳那樣的,哪舍得讓她洗衣做飯伺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