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我和陸辭瀾高中就是同桌,無論分班還是換座位,最後總能並排坐到一起。
他幫我打了三年的熱水,夏天會幫我扇扇子,冬天會給我帶烤紅薯和熱奶茶。
畢業時,我們順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因為都有逐夢娛樂圈的夢想,隻能搞地下戀。
大學畢業後,我簽了公司,他在出租屋裏寫歌,卻都籍籍無名。
他很自覺地全包所有家務,連飯都是親自喂到我嘴邊。
我出去應酬時,他不放心,就蹲在飯店門口等我。
無論春夏秋冬還是刮風下雨,我應酬完,坐上車就可以喝上他親手熬的湯。
後來我小有名氣,他的歌卻依舊無人問津。
我拿到最佳女主角的那天,他比我還激動,抱著我哭的像個孩子。
我的事業越來越成功,三次提名白玉蘭,小小的出租屋也換成了大平層。
隻是,陸辭瀾的歌,聽眾依然寥寥無幾。
更糟糕的是,幾次狗仔都拍到陸辭瀾和我在一起的照片,雖然公司公關很快,有些狂熱粉還是扒出陸辭瀾的身份,在網絡上罵他是軟飯男,詛咒他一輩子發不了歌。
我擔心他會不舒服,他卻笑著說沒什麼,做我背後的男人也挺好。
我以為一切都會越來越好,畢竟日子不會越過越差。
直到,我確診血癌。
從醫院拿到確診病例的那天,陸辭瀾做了一大桌子菜,欣喜地告訴我,有製作人看中他寫的歌,出價十萬買下。
他用那十萬,給我買了一個戒指和一個很貴的包。
剩下的,全打在了我卡上。
我依舊記得那天,他緊張地對我說:“阿槿,等我以後賣更多歌,一定給你很多很多錢,不讓你再受欺負。”
他那麼說是因為,當時我所在的公司不僅威脅我接一些小製作的網劇,還拿我給新人鋪路,把我當整個公司的血包。
陸辭瀾最大的夢想就是把自己寫的歌唱給所有人聽。
可是現在,他為了我,開始賣掉自己的夢想。
那一年我們的處境太糟糕。
我事業受挫,被公司雪藏,大半年沒通告。
陸辭瀾的父親去世,母親改嫁,沒帶走他妹妹。
他要養我,還要養年邁的奶奶和年幼的妹妹。
我的愛人,剛滿二十二歲,還那麼青澀單薄。
他的靈魂那樣真摯,他的夢想那樣滾燙。
我又怎麼能忍心,眼睜睜看著他透支自己的生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