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沈俞是在高中認識的。
那時候我是剛轉學來的富家女,高調得不行,每天豪車接送,全身上下都是名牌,吃穿住行都是普通人望而卻步的。
沈俞呢,隻是一個不學無術的混子,他不愛學習,和學校幾個一樣不愛學習的男生組了一個小幫派,沈俞是老大。
一群人天天逃課上網,不學無術。
我們最初的交集不過是一瓶可樂,他逃課回來買了很多東西在班裏售賣,我花了一百塊買了一瓶可樂。
從此以後我就成了他們小幫派的財神爺,我錢多不怕花,沈俞時間多臉皮厚,我要什麼他都能弄來。
不知不覺裏我們就這麼相處了一年,直到有一天他跟我表白以後,我的可樂再也不用花錢買了。
不止如此,沈俞再也沒有要過我一分錢,他開始拚命地掙錢想給我買一條昂貴的裙子。
為了那條破裙子,他差點被人打死在外麵。
我不明白一條裙子值得他去那麼拚命嗎?
從那天以後,我再也沒在他麵前穿超過一百塊錢的衣服。
以前最喜歡珠寶首飾的我,開始手腕脖子光禿禿地出門。
我穿著最廉價的衣服,和他一起吃最便宜的快餐。
上環境最差的網吧,唯獨那些我以前最喜歡的逛街買衣服,吃西餐,做美甲,一件也沒有和他幹過。
後來我爸爸找到了沈俞,給了他一筆錢讓他離開我,這麼離譜的劇情,我以為瀟灑如沈俞會一把撕掉那張支票,然後帶著我遠走高飛。
可現實是他拿了錢,打電話告訴我分手,然後刪了我的所有聯係方式。
我在他家樓下等了五個小時,他才肯出來見我一麵。
我哭著求他抱著他,他也隻是冷漠地地告訴我。
“薑晚別幼稚了,我不會再給你機會了。”
......
時隔七年,我沒想到還有和他再一次相見的一天。
這七年裏,我從一個吃喝不愁的大小姐變成商場上人見人嫌的女魔頭,還得拜他所賜。
我抬頭看向沈俞,自覺自願提的要求並不過分。
沈俞自然明白我的意思,他的臉色閃過痛苦的表情,然後很快被壓了下去,他低著身子,眼神裏最後一抹光亮消失,裏麵變得空空如也。
“能陪薑總無論做什麼都是我的榮幸。”
我笑了,看向身邊的策劃案。
果然掌握了資本才能掌握主動權。
“沈俞是不是誰有錢讓你做什麼,你都願意啊?”
我的話如同刀子一樣撕開兩個人之間僅存的一張白紙,現實赤裸裸地擺在我們中間。
我揮了揮手,管家推出一排的西服,都是最新的款式,每一件都價值不菲。
我記得當年我送給沈俞第一件衣服的時候,他的表情。
那件不過一千塊錢的體桖好像什麼臟東西一樣,讓他看了一眼標簽就扔回給我。
天知道那是我平常去逛的衣服店最便宜的一件了,我不明白,禮物隻是心意,為什麼我的心意就和明碼標價扯上關係?
所以今天第一件事,我就是要讓沈俞穿上這件讓他覺得恥辱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