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小說委托創作協議》簽訂後,經過反複、認真思考,我決定在年底前終止掉二哥對我這一塊兒的所有“經濟輸血”。
長期以來,在照顧父母方麵,大原則一直都是二哥出錢、我出力。(2013年我也曾獨立過,但時間太短,可以忽略。)
二哥出的錢,主要有三項:母親的藥費、我這個家庭的生活開支、我的房貸。
難免有人疑問:你扛起了陪護母親的重任,二哥出錢也正常,為何要終止呢?
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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