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於河南一個山區農村家庭,家裏兄弟三個:大哥、二哥和我。當初父母省吃儉用,克服重重困難,將我們兄弟三人都送入了大學。這在全鄉乃至全縣,不說史無前例,起碼也算是個傳奇了。人們都覺得我父母很偉大,當然我們兄弟三個更這樣覺得。
父親生於1940年,性格沉穩,行事持重,算得上是農民中的知識分子;母親生於1954年,性格開朗,了無心機,隻有小學二年級文化。兩人無論年齡、性格,還是學識,都存在著巨大差距。若以現在眼光分析,兩人怕是難以結合的,但在那個年代,因為一些特殊機緣,他們還是走到了一起。
關於我們三兄弟:大哥老實,不通世故,畢業後一直在家鄉所在地級市平頂山上班,靠工資養家糊口;二哥聰敏,重義氣善交際,畢業後很快就在省會鄭州闖下了一片天地;而我,比大哥圓滑了點,比二哥內斂了點,可謂二人性格的折中,畢業後除了癡迷寫作,其他一事無成,可以說是最不讓父母省心的一個。
也許有人會說:寫作挺好的,怎麼會最不讓父母省心?
這是一個觀念問題。
曾經在我父親眼裏,兒子大學畢業後能捧個鐵飯碗,是他莫大的榮耀。可是很不幸,我們成長的年代,恰逢社會劇烈變革——市場經濟正以摧枯拉朽之勢顛覆著計劃經濟——在此浪潮下,高校畢業生的就業體係也由統包統分向自主擇業轉變。
生於1976年的大哥,大學畢業那年恰巧是自主擇業第一年。沒能趕上“鐵飯碗”末班車的他,因性格老實本分、不通世故,從而在自主擇業這條道路上發展得並不順利。這一度讓父親黯然神傷——那種感覺,就像是投資沒有獲得預期回報一樣。於是他開始不止一次地念叨統包統分的種種好處,數落自主擇業的種種不好。
不過沒多久,父親的這一態度就因二哥而改變了。
二哥比大哥小兩歲,他似乎很適應自主擇業——盡管畢業伊始也吃了不少苦,但他很快就變得遊刃有餘——甚至後來實現了由擇業到創業。於是父親又開始說起自主擇業的好來,並希望我將來也能夠複製二哥的成功。
其實我很理解父親的心思:就是想讓我們出人頭地。他先是希望我們能夠吃上“商品糧”,捧上“鐵飯碗”;後來這個夢碎了,他又希望我們能夠找份好工作,買套好房子,娶個好老婆;至於“衣錦還鄉,榮耀鄉鄰”,雖然父親沒表達,但我想他一定是有這種渴望的。
而作家,在那個崇尚功利的年代——尤其農村人眼裏——隻是一個窮酸的代名詞。假如我大學畢業後,說自己不想工作,想當一名作家,父母一定接受不了。不僅如此,鄉鄰也會暗地嘲笑挖苦我們家,其潛台詞一定是這樣的:“看誰誰家的兒子誰誰,爹娘砸鍋賣鐵供他上大學,他卻不務正業,當什麼鬼作家;別人大學畢業都是往家裏拿錢,他倒好,是繼續向家裏要錢,真是不孝!”
基於以上世俗壓力,我不敢輕易把作家夢流露出來,而是遵從父命,在2003年完成大學學業後,來到鄭州打起了工。
那時的我,頭頂著世俗的壓力,穿著人造革鞋和廉價的西裝,手提假皮公文包,在鄭州這座擁擠不堪的城市裏,每天像打了雞血一樣,穿梭於車水馬龍、高樓大廈,努力奮鬥著。兩年裏,我換了很多份工作,每次不是老板炒了我,就是我炒了老板。我努力讓自己精神抖擻,可每天心裏都感覺自己像被生活強奸一樣。那種痛苦,無法訴說;即便能夠訴說,也找不到可以訴說的人。
終於有一天,我覺得自己必須做出改變。如果不做出改變,我要麼會瘋掉,要麼會死掉。而改變的第一步,就是逃離鄭州。於是,2005年夏天,我在出租屋裏給二哥留下一封信,摳出手機卡,背起行囊,選擇了流浪,然後在流浪中開始了人生第一部小說《今夜你是我的模特》的創作。
且說這次流浪,我選擇了跟家人不辭而別,摳掉手機卡玩失蹤——若非如此,家人是斷然不會同意的。但是,我雖是叛逆之子,卻非不孝之子。所以我在決定玩失蹤時,還是暗中留了一扇後門。這扇後門便是我在鄭州的合租室友——亦是我的大學同宿舍同學。流浪前,我告訴他:“如果我家裏有突發情況,請給我發電子郵件。”
我一邊流浪,一邊寫作。當我在流浪中將小說寫了差不多一半時,我收到了室友的郵件:“魯非,你二哥讓我告訴你,自從你失蹤以後,你媽媽整天地哭,爸爸也心情沉重,以致腰疾複發,幾難行走。現在雙親已被你二哥接到鄭州。盼你早日歸來。”看完郵件,我創作的決心宛如雞蛋擊在了孝道的堅石上,瞬間變得破碎。我匆匆收拾行囊,結束了為期半年的流浪,返回了鄭州。
父母見到我,心情霍然好轉。父親經二哥安排,接受了一個療程的盲人按摩,腰疾亦有好轉。於是,差不多快到春節的時候,我帶父母返回了鄉下老家。過完年,我向父母保證自己不會再亂跑,會一直老老實實地待在鄭州,踏實工作,爭取早日成家立業。
我的確是這樣做的,可我內心比以往任何時候更加痛苦。任何工作我都幹不了幾天,我甚至一度認為自己就是個廢物。室友把一切看在眼裏,有一天對我說:“把你寫的東西發到網上試試吧,沒準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我搖了搖頭。室友卻不放棄,那時候我們住的地方沒有網線,他要走我的U盤,在上班時間利用他的工作電腦,幫我把作品傳到了網上。
沒想到,作品火了,我內心熄滅的火焰又一次複燃。那段時間,我正在鄭州一家米皮店裏打工——沒錯,我一個大學畢業生在一家小飯店裏當洗碗工,可我認為這是我除卻寫作之外最快樂的工作了。我每天上午8點去店裏,晚上10點才能下班。下班後,我會直奔出租屋附近的網吧,敲下兩千個文字,再回去睡覺。
我仿佛找回了自信,不再覺得自己是個廢物。我甚至在二哥的引薦下,去某雜誌社幹了一個月的實習記者,寫下的兩篇評論文章都上了封麵推薦。可惜,雜誌社也不好進,並不會因為你寫文章比其他人出眾就會留下你。於是,我便知趣地選擇了離開。
流浪的欲望再次在我內心膨脹。2006年夏天,我又選擇了不辭而別。
第一次流浪,我是在沿海城市兜兜轉轉。第二次流浪,我則選擇了直奔麗江。我在麗江古城裏租了個單間,每天除了睡覺就是坐在古城石凳上看著渠水裏的金魚發呆。這次流浪路線後來被我寫進了第二部小說《將軍令》裏,成了男主攜帶女主逃亡的路線。
我在麗江待了將近兩個月。後來因為一個女孩,我決定前往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