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怔怔地看著那盒藥膏。它被精致小巧的木盒裝著,蓋子上還刻了幾支迎春花。
刀法淩厲,刻功純熟,我一眼就看出來,這是裴雲舟親手刻的。
“你那麼忙,沒想到還記得這種小事。”我低下頭,小心翼翼把盒子收好,不讓他看到我臉上驟然升起的紅雲。
“盈春?你怎麼在這,來幫我拆下頭發。”王妃的聲音突然在身後響起。
“來了!”我急忙跑過去。
王妃領著我越走越遠,等到拐過彎,裴雲舟看不見我們了,她才朝我吹了聲輕快的口哨。
“難怪你不肯嫁人,原來看上了個冷麵侍衛呀。”
我輕輕拍了她一下,但沒有否認:“又沒個正形。”
“現下就我們二人,有什麼要緊?跟我說說,你倆怎麼認識的?他整天跟著瑞王,你又一直在後院,怎麼看對眼的呀?”
王妃笑眯眯地纏著我,我隻好跟她講了。我和裴雲舟早就相識,並不是在王府才有交情。我們幼時是同一個人牙子手上的,同吃同住過一段時間,直到一起被賣進王府。
王妃抱著我的胳膊搖:“還是青梅竹馬,好浪漫哦。”
我冷哼一聲:“我不懂浪漫是什麼意思,我隻知道你今天的字還沒練。”
王妃:“嚶。”
王妃練字有一段時間了。
起因是她興衝衝地告訴我,她發現自己好像有一身好武藝。
這不是廢話嗎,她是鎮南將軍的嫡孫女,從小由老將軍傳授武藝,是皇都出了名的文武雙全大才女。
可大才女笑我太天真,這都是她失憶前的事,現在早忘光了。
所以她打算重拾武藝,尤其是輕功,最好有朝一日能直接飛過牆,不用再搬梯子。
顯然她瘋病沒好,還是想跑。為了拖慢她的武學進度,我讓她也必須重拾文學,起碼寫字不能像鬼畫符。
我很喜歡練字,很多月錢都拿去買了字帖,每天幹完活,就偷偷練會。現在我把這些東西都送給了王妃。
她苦哈哈地接過,答應每天練十頁紙。
今天她繼續練字,我在一旁收拾她看完的話本。
王妃性子跳脫,常常會在話本上留下好笑的批注。比如我手上這本《李府春色》,她在末尾批了句“狗看了都搖頭”。
“本來就是!”王妃言之鑿鑿,“這些話本太無聊了,好多都在講一群女人爭風吃醋!雌競,狗都不看!”
她抽出另一本:“這本倒可以!寫的公主複國,還沒有給公主拉郎。”
我聽不太懂她說的幾個詞,但大概明白她的意思,讚同地點頭道:“有本女官改製的寫得也好。”
王妃如遇知音:“沒想到你也能有這種覺悟!我給你講點別的故事吧,保證比這些好聽!”
我隻當她又發瘋了,配合地坐下來,耐著性子聽她講。
她講的是一個女子替父從軍的故事。女子名為花木蘭,女扮男裝,征戰沙場。雖為女兒身,卻在敵人的包圍圈中硬生生殺出一條血路。
故事的最後,花木蘭卸甲歸田,名滿天下。
我聽得意猶未盡,王妃又給我講了好幾個故事,等她說得口幹舌燥,已是日暮沉沉。
不知不覺,居然已經過去了一下午。
王妃靈動的雙眼眨呀眨,企圖蠱惑我:“是不是很有趣?你幫我在王府搭個台子,我給大家說書吧!這一天天地關著我,也太沒勁了。”
我立馬拒絕:“不行,哪家王妃會給下人說書?隻要台子搭起來,我下一秒就會被胡管家賣去青樓。”
王妃看了眼我,歎口氣,沒再央求。
我瞧著她失望的樣子,終究於心不忍,開口道:
“要不,我們去賣話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