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9年,清廷收到有關藍李舉事的報告。
所謂“藍李”,就是藍朝鼎和李永和。這兩人居住在雲南昭通的大關邊界,由於勇悍多謀,成為護運鴉片的私販首領。
罌粟開禁後,雲南盛產鴉片。不法商販逃關漏稅,糾集幾十上百人從小道到達市集,遇到官兵則私下行賄逃避懲罰。於是成為本地小官吏的一個財源。
藍朝鼎和李永和的部屬分為幾十隊,三五個人或幾十個人為一隊,往來於四川南部的敘州與雲南東北角上的昭通之間,投機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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