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次見到特裏·倫諾克斯的時候,他喝醉了,窩在舞者飯店露台外輛勞斯萊斯“銀色幽靈”轎車裏。停車場的泊車侍者已把車開出來,仍然扶著車門讓它敞開著,因為特裏·倫諾克斯的左腳還懸在門外,仿佛他忘了自己有這條腿。他麵相年輕,頭發卻是骨白色。看他的眼睛你就看得出他醉得不省人事了,否則他和其他穿著無尾禮服在純粹為了揮霍而存在的場合裏一擲千金的帥小夥子沒什麼兩樣。
他身邊有個女子,暗紅色調的頭發很迷人,嘴角掛著冷淡的微笑,肩披一襲藍色貂皮大衣,和它相比,那輛勞斯萊斯差點兒成了一輛普通汽車。不完全如此。沒什麼比得過勞斯萊斯。
泊車侍者是通常那種有些粗魯的家夥,穿白上衣,胸前有紅線刺繡的飯店名。他不耐煩了。
“喂,先生!”他沒好氣地說,“你就不能把腳縮進車裏,好歹讓我關上車門嗎?還是要我把門完全敞開,讓你掉出來?”
那女子瞪他一眼,那眼光應該至少穿出了他的背脊四英寸。這一眼對他沒影響,他毫無反應。舞者飯店能夠招攬這樣一類人,會使你關於打高爾夫致富對人格塑造的幻想破滅。
一輛低底盤的外國敞篷跑車悄然駛入了停車場,一個男人下了車,用汽車點煙器點燃長香煙。他身穿套頭格子襯衫和黃色寬鬆長褲,腳踏馬靴。他留下一串煙霧,揚長而去,甚至懶得看一眼那輛勞斯萊斯。或許他覺得司空見慣了吧。在通往露台的階梯腳,他停下腳步,戴上單片眼鏡。
那女子欣然以魅力迸發的語氣說:“親愛的,我有個好主意。我們何不乘出租車去你那兒,把你的敞篷車開出來?今夜這麼美,沿著海岸開到蒙蒂塞托豈不很妙?我認識那裏一些人,正在開池畔舞會。”
白發小夥子禮貌地說:“非常抱歉,那輛車已不是我的了。我被迫把它賣掉了。”聽他的聲音和吐詞,你會以為他沒有喝過比橘子汁更烈性的飲料。
“賣掉了,親愛的?你是什麼意思?”女子在椅子上滑離小夥子,而她的聲音比身子滑得更遠。
“我是說我必須賣掉。”小夥子說,“需要填肚子的錢。”
“噢,明白了。”現在連一片意式冰淇淋在她身上也化不掉了。
泊車侍者將白發小夥子擺在了他剛好夠得著的位置——低收入人群。“喂,搗蛋鬼,”他說,“我得去泊車了。改天見吧——有機會的話。”
他讓車門大敞。醉漢立即滑落座位,一屁股跌坐在柏油馬路上。於是我走過去,碰一碰運氣。我猜想,插手醉漢的事情永遠是錯誤的。即便他認識你,喜歡你,還是極有可能隨時向後一縮,然後狠戳你的牙齒。我伸手到他腋下把他攙起來。
“感謝之至!”他禮貌地說。
那女子滑到了方向盤前麵。“他喝多了就是這副該死的英國紳士派頭。”女子用不鏽鋼似的聲音說,“謝謝你扶他。”
“我要把他扶上車子後座。”我說。
“實在抱歉,我赴約要遲到了。”她掛了檔,勞斯萊斯開始滑動。“他隻是一條迷路的狗。” 她冷笑著補充道:“也許你能幫他找個家。他經過訓練的——或多或少。”
勞斯萊斯駛下入口車道,開上日落大道,右轉,消失了。我正目送女子離去,泊車侍者回來了。我仍然攙著醉漢,他現已沉沉入睡。
“嗯,這倒是個應對之策。”我對白上衣說。
“的確。”他嘲諷地說,“幹嗎為個酒鬼費心?都麻煩得要命。”
“你認識他?”
“我聽見那女的叫他特裏,否則我沒法從一車奶牛中將他認出來。話說回來,我來這裏才兩周呢。”
“把我的車開過來,行嗎?”我把停車券交給他。
當他把我那輛奧茲車開過來時,我感覺自己好像抱著一袋鉛。白上衣幫我把他塞進前座上。那家夥睜開一隻眼睛,對我們說聲“謝謝”,又睡著了。
“他是我見過的最有禮貌的醉鬼。”我對白上衣說。
“各種各樣、各種舉止談吐的都上這兒來,”白上衣說,“他們全是流浪漢。這位看來還做過一次整容手術呢。”
“得了。”我給白上衣一元小費,他謝了我。整容的事他說得不錯。我這位新朋友的右半邊臉又僵又白,有幾處縫合的淺薄細疤,疤緣的皮膚顯得光滑。這是整容手術,而且是下狠手的大手術。
“你會怎麼處置他?”
“帶他回家,讓他醒酒,直到能夠說出他的住處。”
白上衣對我咧嘴笑道:“好吧,上當鬼。換作我,就把他扔進水溝,一走了之。這些酒壇子盡給人添麻煩,一點也不好玩。我對付這些家夥有一套。現下的競爭手段是,你得省點兒力氣,在緊要關頭保護自己。”
“看得出來,你靠著它成就不小。”我說。
他顯得迷惑不解,接著開始生氣,但那時我已上車走了。
當然他也有些道理。特裏·倫諾克斯給我惹了很多麻煩。但畢竟那是我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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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住在月桂穀區絲蘭大道一所房子裏。這是建在死路上的一幢坡上小屋,一條長長的紅木台階通向前門,路對麵有一小片桉樹林。房間是帶家具的,房東是個婦人,已去愛達荷州跟孀居的女兒住一陣子。房租便宜,部分因為房東想要打個招呼就能搬回來住,部分因為那些台階。她年歲太大,受不了每次回家都得麵對長長的台階。
我總算把那醉鬼弄上了台階。他很想幫忙,但兩條腿如同橡膠做的,而且老是一句道歉話還沒說完就睡著了。我打開門,把他拽進屋裏,讓他躺在長沙發上,給他蓋上毯子,讓他繼續酣睡。他像虎鯨一樣打了一小時鼾。然後他突然醒來,要上衛生間。從盥洗室出來後,他偷瞧我,眯著眼睛,想知道他究竟在什麼地方。我告訴了他。他說他名叫特裏·倫諾克斯,住在韋斯特伍德一套公寓裏,沒人在家等著他。他的聲音清晰而不含混。
他說他喝得下一杯清咖啡。當我把咖啡端來時,他小心翼翼地端著托碟和杯子啜飲。
“我怎麼會來這兒?”他問道,四處張望。
“你在舞者飯店門外,醉得從勞斯萊斯車上跌出來了。你的女友丟下你走了。”
“可不是嗎?”他說,“她肯定百分之百占理。”
“你是英國人?”
“我在英國住過,不是在那兒出生。如果能叫到的士,我馬上離開。”
“有輛車在等著你。”
他靠自己挪步走下台階。在去韋斯特伍德的路上他沒有多言,隻是感謝我的好心,為他給我添麻煩道歉。有可能他經常對許多人說這種話,所以能脫口而出。
他的公寓又小又悶,沒有個性色彩。他可能是當天下午才搬來的。綠色的硬沙發床前擺了咖啡桌,桌上有個半空的蘇格蘭威士忌酒瓶,一碗已經融化的冰,三個空汽水瓶,兩隻玻璃杯,一隻玻璃煙灰缸,堆滿煙蒂,有些沾了口紅,有些沒有。屋內沒有照片,沒有任何類型的私人物品。這可能是一個旅館房間,被人租來開會或餞別,喝幾杯聊聊天,滾滾床單。他不像任何人的長居之所。
他請我喝一杯。我說不喝,謝謝。我沒坐下。我離開時他又講了些感謝的話,但不像感謝我為他爬了一座山,也不像沒有當回事。他有點兒顫抖,有點兒靦腆,卻客氣得要命。他站在敞開的門口,直到電梯上來,而我進了電梯。不管他缺少什麼,他不缺少禮貌。
他沒再提起那個女子。同樣,他也沒提起他沒有工作,沒有前途,在舞者飯店幾乎掏空囊中最後一塊錢為一個高檔的漂亮小娘們付了賬,而那女子竟不能多呆一會兒,以確保他不會被巡邏車警察扔進號子,或被粗暴的出租車司機碾死,然後扔到一塊空地上。
乘電梯下樓時,我有一股衝動,想回到樓上去拿走他那瓶蘇格蘭威士忌。但這事跟我毫不相幹,而且反正也不會管用。他們少不了酒的時候,總能設法弄到手。
我咬著嘴唇開車回家。我應該算個硬漢,可是那家夥身上有什麼打動了我。若非那頭白發、那張疤臉、那清晰的聲音和那彬彬有禮的態度,我就弄不清是什麼了。也許那就足夠了。我沒有理由再次見他。他隻是一條迷路的狗,正如那女子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