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錦已經被吊起來半個小時了。
傅偃坐在她對麵,手中把玩著一個翡翠手串,那是他們剛在一起時他送給於錦的禮物,在於錦消失的這十年間,他將這手串盤的發亮。
“我再問你一次,你是誰?”
“我是於錦,你的未婚妻。”
於錦咬著牙,長時間的懸空讓她的大腦處於充血狀態,整個人都渾渾噩噩的。
聽到於錦始終如一的回答,傅偃忽然笑了,“十年來,你是所有接近我的女人中,嘴最硬的一個,我倒要看看,你能嘴硬到什麼程度。”說完,他朝著身後的人使了個眼色。
便立即有人上前,將一簍筐的螞蟻順著於錦的衣領倒進去。
於錦隻覺得身體裏先是奇癢無比,接著便是每一寸肌膚被撕咬的疼痛,可心裏的恐懼遠遠大於身體的疼痛,她死咬著嘴唇,疼的渾身發抖也沒有叫出聲。
在痛感達到最頂端的時候,那人又往她身上倒了一盆糖漿。
附著在皮膚上的螞蟻就像是發了瘋般快速湧動著,鑽過糖漿狠狠地啃食著她的肌膚。
於錦終於忍不住昏死過去。
傅偃眼底的陰鷙愈發濃鬱,最後他嫌棄地蹙了蹙眉,朝著身邊的人吩咐道:“扔出去,別再讓我看見她。”
“敢冒充錦兒的人,我定叫她生不如死。”
提到於錦,傅偃冷峻的臉上浮現一絲痛惜。
十年前,於錦出差去的城市突發大水,她被淹死在隧道裏,是他連夜趕過去跟著救援隊挖了一天一夜,才將她已經泡腫了的屍體抱回綏城。
也是他親手安葬的於錦。
沒有人比他更清楚,於錦已經死了。
因此傅偃篤定眼前的女人是被人派來接近他的。
這些年無數和於錦相似的人被送到他身邊,都被他折磨的半身不遂扔了出去,眼前這個冒牌貨自然也不會例外。
於錦醒過來已經是後半夜了。
她躺在馬路邊上,身上被用冰涼的水衝洗過,螞蟻幾乎已經死絕了,還有小部分依舊在她的身體裏鑽來鑽去,於錦忍著痛苦,起身靠在樹邊,借著月光將身上的螞蟻一一碾死。
她回到傅偃身邊已經有半年了,基本上每隔幾天,傅偃就要變著法地折磨她。
為的就是她親口承認自己不是於錦。
可她的確是。
半年前她忽然睜開眼,發現自己開的車即將抵達隧道,恐懼的記憶彌漫而來,上一世,她先是在隧道中堵車,之後便是傾盆大雨,她也因此喪命。
所以這一次她及時調轉車頭,往高架橋上開去。
可下了高架橋她發現一切都變了。
時間變到了十年後,傅偃也沒有了當初的少年氣。
但於錦並不氣餒。
因為她和傅偃是世界上最相愛的人。
因此趁著月色,於錦又回了傅家,她想再拿出一些證據證明自己就是於錦,可當她走到門口時,卻聽到了管家和傅偃的對話。
“先生,韓小姐說她要特定的公主裙。”
說著,管家遞上照片,於錦踮著腳尖去看,隻見上麵是一個婚紗樣式的裙子,她心中兀然一緊。
傅偃要結婚了?
“好。”
“韓小姐還說,她想要傅家郊區的那個房子,方便辦派對用。”
“給她。”
傅偃依舊應了。
看到傅偃毫不猶豫地點頭,渾身狼狽不堪的於錦轉過身,捂住嘴巴泣不成聲。
她也曾和傅偃暢想過未來的婚禮,也曾枕在他的腿上說一些無聊的口水話,她原以為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可她不過是出了個差,再回來就已經是天差地別。
她愛的人不僅百般折磨她,還與其他人即將步入婚姻的殿堂。
兩行清淚滑落,於錦的腦海中滿是二人甜蜜的過往。
五次。
她再給自己最後五次爭取傅偃的機會,因為她和傅偃相愛了五年。
這五次後,如果傅偃依舊不相信她,那她就徹底離開傅偃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