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千算萬算,我沒算到藥店不賣給我。
她把我當成被家長嬌慣壞了胡鬧的孩子。
“小小年紀的有什麼想不開,你還有父母呢。”
“而且安眠藥是管製藥品,不是拿錢就能買到的,快回家吧。”
買不到安眠藥不等於不能去死,可我站在湖邊躊躇很久,還是不願意給別人添麻煩。
聽說溺死的人很難撈,要浪費很多警力,說不定還會嚇到給我收屍的人。
我又想跳樓,可是跳樓會嚇到下麵的路人,說不定還會砸到人,我是想死卻不想連累別人。
想了半天再想不到別的辦法,我坐在湖邊從上午坐到深夜,最後踉踉蹌蹌地回了家。
家裏有燈光,在樓下也能看到人影,他們還沒睡。
但因為現在已經過了我媽規定的門禁時間,門被從裏麵反鎖了。
我進不去。
敲了幾十下門,和預想中一樣,沒人給我開門。
冷風吹進樓道裏,吹的我渾身冰涼,站久了更是雙腿發軟,我倚著牆慢慢地滑下去把頭埋在膝蓋裏。
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賣火柴的小女孩,她不敢回家靠著別人家的牆壁被凍死在大年夜裏。
被凍死也是一種死法。
隻是有點可惜,現在是十月末,雖然冷但是凍不死人。
但我的思維卻不由自主地開始發散,我想如果第二天醒來媽媽發現我凍死在門外,她會後悔嗎?
她會抱著我嚎啕大哭嗎?
她會像電視上一樣神經失常嗎?
不會!
她隻會罵我晦氣!死也不死遠點。
她會說我夜不歸宿有多麼的不服管教,她會說攤上我這麼個女兒她有多倒黴,她會說我死得活該!
她會跟所有認識的不認識的人辱罵我!
所以......我為什麼要一個人去死?
如果我性別我的出生是原罪,那作為把我帶到這個世上的人他們不也有罪嗎?
他們不生我我怎麼可能自己到這個世界上來?我怎麼會這麼痛苦?
我抱著膝蓋在門口睡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媽媽打開門把我放了進去。
她說,她昨天看見我回來了,也聽見我敲門了。
但晚歸從來不是一個好女人該做的事情,所以她要給我一個深刻的教訓。
在外麵凍一夜就是她給我的懲罰。
“現在我還給你機會,但等你到了婆家,你老公你婆婆看到你出去鬼混,他們別說是把你趕出去,就是打死你都是應該的。”
“到時候別指望我認你這麼一個丟人的女兒。”
我不知道同為女性,她為什麼對我有這麼大的惡意。
可我隻是平靜地點了點頭,“知道了,我去做早飯,媽,你去睡個回籠覺吧。”
對於我這樣懂事,她麵上難得露出了一抹滿意,似乎她的良苦用心終於有用了。
她走後,我走到廚房打開了煤氣。
一切都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