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盡於此,剩下的話她沒有再說。
而是柔和的結束了這一話題,說起了別的。
“吳管家,剛才說了,我不是衝你。你我都明白,有這一出,兩家的親事不可能再成了。這樣吧,您一路奔波勞累,先在府裏用頓便飯,我去後院問問母親,按她老人家的意思定奪,我身為一個嫂子,不好做主。”
吳管家心說,你已經給了我幾棒子了,還說什麼不能做主?
莫氏吩咐丫鬟小廝們準備好酒好菜,務必不能怠慢。
吳管家不疑有他,心裏還覺得這位少夫人雖然厲害了些,對他這樣做下人的倒是有份慈心。
離開前廳,愁色遍布在莫氏的臉上。
一定是發生了什麼難以忍受的事,小姑子才寧願冒險逃出吳家。
丟了個大活人,吳家不說著急把人找到,或是上門來道歉,卻以咄咄逼人的姿態先來潑一盆臟水。
這太不正常。
吳家為什麼急著這麼幹呢?等真確定找不到人了,日後寧家找他們要人的時候再潑也不遲啊?
搶這個主動權是為什麼呢?難道單單是為了吳家的名聲嗎?可身為婆家一方,受害者的名聲也不好聽啊。
正常人的做法會是,不爭論對錯,先找人,然後再扯怪誰不怪誰。而這個過程,身為當事人的兩方都會希望在兩家內部解決,不會拿破壞對方名聲來壯聲勢。
難道破壞了女方的名聲,男方的名聲就會好嗎?
所以一定是有什麼特別的原因。
突然,靈光一閃,莫氏想到信上說小姑盜竊了吳家的東西。
看來問題就出在這件東西上了,一定是戳到了吳家的軟肋,才會這般不管不顧先撲過來撕咬一口,企圖把人嚇住,乖乖把姑娘給他們送過去完婚,讓肉爛在鍋裏。
莫氏咬了咬牙,叫來喜鵲,附耳一番。
心中計較一番,婆婆的身體情況不能再受半點打擊,而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已經非常清晰了,就像她說的,無論如何,火坑絕對不能跳。就算過後公婆怪罪,她也要這樣做。
寧家的招待的確不錯,兩個小丫鬟陪著吃飯。吳管家差事辦的不怎麼樣,但對莫氏這軟硬一番操作,已是歎服。
吃的差不多的時候,莫氏拿著東西過來。
“這是吳知禮老爺的八字名帖和定親信物,請轉交給你們老夫人,這門親事就算是徹底了結了。”
“哎!”兩杯酒下肚的吳管家有些上頭。
“少夫人,不瞞您說,說句不敬的話,依我看老夫人早晚會有後悔那天。”
莫氏對此笑而不語。
吳管家為了他的老胳膊老腿,打算在酒樓住一晚上,明天再返程。
離開寧家之後就直奔酒樓入住。
客棧的二樓接待住店客人,一樓則提供飯食,此時真值飯點兒尾聲,仍有幾桌客人在飲著小酒暢聊。
在櫃台交錢找錢的過程中,吳管家忽然耳朵一動,聽見有人提到了寧家,隨即叫了一壺水,坐在一旁偷聽。
“聽說沒有,寧大人家的小姐把親事給退了。”
吳管家:???
這消息怎麼......怎就傳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