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李明宇提出離婚的第五天早上,羅桂蘭和李明玉來了我們公司。
羅桂蘭坐在輪椅上,李明玉推著她。
他們身後,跟著滿臉著急的前台。
我透過辦公室的百葉窗看到了他們。
本來我想直接叫保安處理,可當我看到同事們一個從椅子上站起來,去注意他們的時候。
我鬼使神差的放棄了這個念頭。
“大夥好,我是陳蘭蘭的婆婆,大夥兒來評評理,我扭傷了腰,作為兒媳婦陳蘭蘭是不是應該在家照顧我!”
羅桂蘭扯著嗓子。
“可她倒好,不但不照顧,還好幾天不回家!昨天我兒子忙,我晚飯都沒吃上啊,她是打算餓死我這個婆婆啊。她嫁到我們......”
羅桂蘭係數著她們怎麼怎麼對我好,又係數著我怎麼怎麼刁蠻任性。
說到最後,甚至畫風一轉,說我可能在外麵有人了。
同事們一個個瞪著眼睛,豎起耳朵。
羅桂蘭似乎很滿意他們的反應,嘴裏嘚吧嘚繼續說著。
在她嘴裏,她可憐至極。
在她嘴裏,我十惡不赦。
“阿姨,能問您個問題嗎?”
有看不過去的同事說話。
“你扭傷了是您自己弄的,還是我們陳經理弄的呀!”
“還有,您身後那位是您女兒吧,她都不照顧您,為啥要讓我們陳經理照顧您啊?”
另一個同事也附和。
“瞧您這生龍活虎的,也不像需要照顧的樣子啊。”
“對了,提醒您一下,我們公司有監控,您剛才說的話如果不屬實,那算是在詆毀我們公司的員工,公司法務有可能會為了維護公司形象,起訴您。”
聽到這些,羅桂蘭呆呆的,眼裏全是不可思議。
也許她不理解吧。
畢竟,要是她在農村把我這麼一說,我就成了眾矢之的了。
鬧不好,有當場覺得難受的,會找上我劈頭蓋臉罵兩句!
“不跟你們說!我跟你們總經理說!”
說著,羅桂蘭就要去總經理辦公室。
可,兩人剛要動,外麵先進來四個保安把他們直接請了出去。
他們離開後,總經理王建找到了我。
讓我意外的是,王建並沒有怪罪我,而是讓我有什麼困難可以找他。
至於羅桂蘭他們兩個,他剛才已經報警。
看到王建的態度,我突然發現自己上輩子很傻,居然會為了李明宇一家放棄這份工作......
也就兩個小時後,我接到了李明宇的電話。
電話裏,李明宇說自己在警察局,要求我去跟警察說明羅桂蘭和李明玉和我的真實關係,並撤掉起訴。
原來,王建報警的時候,沒說我和羅桂蘭他們兩個的關係,完全當做鬧事來處理的。
同時如之前那個同事說的,他以詆毀公司名譽給兩人發了律師函。
我的答複是,可以幫他。
但,必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