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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

我的魂魄跟隨秦渡回家。

親眼看著秦渡和宋甜如夫妻一樣生活。

早上相互喂食,晚上交頸纏綿。

曾經宋甜摟著喝醉了的秦渡回家。

我嫉妒心發作,怒目而視。

秦渡卻反手一巴掌扇來:

“我跟宋甜隻是普通朋友關係而已!”

“隻有心臟的人,才會看什麼都覺得臟!”

可是——

朋友關係,會抱在一起睡覺,會旁若無人的親吻嗎?

客廳暖黃的燈下,秦渡為她準備好明天要穿的小禮服,疊好放沙發上。

就像一個賢惠的妻子。

而這是以前是我做的事。

在出席每次正式場合前,給他挑選禮服,選好領帶,每一個細節的配搭。

秦渡卻對此不屑一顧。

他言語間不吝鄙夷:

“也就鄉下來的土包子,才慣會這些伺候人的伎倆!什麼林家千金,和仆人沒什麼兩用!”

可是他卻為宋甜做了認為是仆人才做的事。

果然,這就是愛和不愛的區別。

宋甜捧著他的手,細細的吻著。

秦渡閉上眼睛,舒服的嚶嚀起來:

“甜甜,明天我會陪你一起回到林家!”

“你才是林家的小姐!”

“沒有人可以傷害到你,我支持你回去奪走本屬於你的一切!”

聽著秦渡的表態,宋甜臉上是我看不懂的表情。

我忽然想起來。

過去二十幾年。

林家養尊處優的千金一直都是宋甜。

我這個鄉下的親生女兒被接回那天。

看到一身鄉土味的我,林父林母滿眼失望,甚至不敢相信我才是他們親生的。

那天宋甜拖著行李箱走出林家別墅,眷戀不舍的說:

“雖然我跟爸媽沒有血緣關係,但是在林家這麼多年,我早就把自己當成了林家的一份子。”

“無論爸媽以後還認不認我,我都會時刻掛念著爸媽,祝爸媽永遠順遂平安的!”

我和宋甜是出生的時候被抱錯了的。

我成長的那個農村家庭,才是宋甜真正的父母,才是她真正該回的地方。

隻是當林父林母帶著某種希冀的目光掃向我。

我脫口而出:

“你要是實在不舍得就留下吧!多一個人孝順爸媽,我高興還來得及!”

當時這樣說是真心的。

但之後我很快後悔了。

因為宋甜就像是一道幽魂,一直糾纏在我和秦渡的生活裏,怎麼都擺脫不了。

無論是什麼樣的社交場所。

隻要宋甜一出現,秦渡的目光就像是黏在他身上,怎麼都移不開。

襯得站在他身邊,我這個真正的林家千金,暗淡的像一個笑話!

秦渡睜開眼時,眼裏濃鬱的愛意快溢出來。

“和我兩小無猜,一起長大的人,從來都是你!”

“我要聯姻的對象,本來就該是你!”

“要不是她忽然被接回來,我們早就在一起,孩子都有了!”

“是她毀掉了我的終身幸福!”

“如今改過來也不晚,無論如何,我是一定會跟林栩離婚,跟你在一起的!”

兩人深情對望,曖昧升溫。

很快,喘氣聲漸濃。

眼看著兩人在我麵前纏綿悱惻。

我自嘲的閉上眼。

我一直都知道秦渡不愛我。

和他定下婚約的人,是林家的千金。

恰逢那時候我被林家接回來。

我才是林家真正的千金。

秦渡的聯姻對象隻能是我。

秦渡斯文俊美,心高氣傲,我一個鄉下姑娘,怎麼能奢望他的愛?

我根本不敢希冀他會多看我一眼。

我甚至天真的幻想,是不是隻要我對他足夠好,日複一日,年複一年,他就會喜歡我一點點。

事實證明,我大錯特錯!

但秦渡出車禍紅葉。

秦父秦母跪在我麵前,苦苦哀求:

“求求你了!秦渡從小就高傲,他根本受不了這樣的打擊,他要是知道真相一定會自殺的!“他現在神智已經錯亂,根本不記得施暴的到底是誰!”

“隻要你認下罪行,讓他覺得是你傷害了他,他還能勉強接受一點......至少他還能活下去!”

人的本性都是自私的。

如果我認罪。

我前途盡毀。

會變成千夫所指的罪人。

所以當公公婆婆提出這樣的要求,我沒有答應。

但我沒想到的是。

回到林家,父親把自己關在書房,不肯見我。

母親大哭大叫,當著我的麵吞了安眠藥。

被急救推入病房時,我從母親口中得知了一個震驚的真相。

原來,那輛輪船上發生的事情,和宋甜有關。

是宋甜和暴徒有不正當交易關係,才引起了對方的報複......

母親含淚說:

“甜甜是我親手養大的,比我親生子還親!如果她因為這件事進去了,當媽的寧可去死!”

我沒有辦法,在雙方長輩施壓下,我隻能“認罪”。

最後,我死了,用自己的死“贖罪”。

永遠流落在異國。

如果不是屍體被引渡回國。

連我的魂魄都難以回到故土。

我試圖安慰自己。

我死了,那麼所有的真相都將徹底塵封,秦渡永遠不會知道,也就永遠不會痛苦。

但我的心還是刀割一樣疼痛。

那次事故後。

秦渡得了一種奇怪的精神疾病。

醫生解釋說,秦渡在自我PUA,在潛意識裏,把我當成了施暴者,當成十惡不赦的罪人。

林父林母默認了這種行為。

秦家父母,也是。

我明明沒有任何錯。

但似乎隻要犧牲我一個,成全所有人。

在法庭上。

秦渡以故意殺人的罪名,請了一個律師團隊,對我起訴。

但國內法官不是傻子。

因為證據不足,幾次開庭,秦渡的訴狀都被駁回。

最後,我被秦家人動用手段,趕到了海外一個看守所。

看守所條件極差,鼠蟲瘧疾橫行,關押的還是窮凶極惡的罪人。

林家父母親自送我過去。

離別那天,母親心疼的撫摸我的臉,對我承諾:

“孩子,忍一忍!頂多三年,爸媽就接你回去,你仍然是錦衣玉食的林家千金。”

父親也是勸慰:

“你老子我年輕時候在外闖蕩,不知挨了多少刀子,受了多少冷眼!你這個歲數,多受一些磋磨,不是壞事。”

看守所的大門慢慢關上。

我看到宋甜從一側走出,和父母一起上了飛機離開。

她似是回頭掃了我一眼。

這一眼。

是傲慢,是睥睨,是嘲笑。

她輕易得到所有人的偏愛,爸媽的,還有秦渡的。

而我被扔在暗無天日的角落,被黑暗裏窮凶極惡的怪獸吞噬殆盡。

這個結局很好。

所有人都希望被犧牲的那個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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