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八歲開始就住在裴家,跟著裴宴之一起上下學。
大家都戲稱我是他的童養媳。
事實也的確如此。
爺爺因意外去世後,我三叔迫不及待地接管公司。
家裏的律師連夜把我送到裴家,說之前爺爺曾留下遺囑,隻要我成年後和裴家履行婚約,家族資產會自動變更到我名下。
裴家是儒商,也是厚道人家,認下了那紙婚約,待我也很好,讓我和同齡的裴宴之一起上下學。
我是從十六歲開始才隱隱約約知道我以後是要和裴宴之結婚的。
那時,裴宴之還是對我很好,處處護著我,我想要什麼他都會想盡辦法滿足我。
他又是長得那樣一副好相貌。
所以,我的動心也是理所應當。
可他從來都是摸著我的頭笑嘻嘻地說:「綰綰,別聽他們說的,你才不是我的童養媳,我和我哥一樣把你當親妹妹疼的。」
我一度覺得我是沒戲了,正準備放棄。
二十四歲生日那天,裴宴之醉醺醺地闖進我的房間,握著我的手問我還喜不喜歡他。
我的心打鼓得像是要跳出來,眼睛一眨不眨地點了點頭。
那天之後,我成了裴宴之名正言順的女朋友。
他待我依舊像以前那樣很好,沉浸在喜悅中的我也沒有發現他眉眼下一天比一天深的陰翳。
直到那天飯桌上,裴爺爺提起是時候該訂婚了。
裴宴之突然爆發地摔了筷子:「我說過我不想娶她!我有喜歡的人,為什麼你們一定要逼我!」
我才知道一直以來跟在他身邊的秘書宋箏雪才是他真正喜歡的人。
卻不知怎麼的賭氣和我告了白,從此騎虎難下。
裴宴之當天晚上就上了山,還把頭發剃了說寧願做和尚,也不娶我。
我再一次成為了圈子裏有名的「童養媳」。
隻是,這次的名頭之前掛滿了各種惡意的綴詞。
比如,不要臉,沒有自知之明,惡毒,心機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