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律師已經搜集到了全部證據,還未正式提出訴訟。
沒想到,林若若和莊向東先將我告上法庭。
林若若和莊向東告我的罪名是:虐待。
虐待?我冷笑一聲。
這倆人還真是天生一對,蛇鼠一窩,顛倒黑白的本事簡直爐火純青。
律師遞給我起訴書,上麵赫然寫著我限製林若若人身自由,對她進行精神和肉體上的雙重折磨,導致她精神崩潰,患上抑鬱症。
證據是她手腕上幾道細小的劃痕,以及所謂的“精神科醫生”的診斷書。
更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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