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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軍需 軍服 軍工令

對曆史事件不應當埋怨,相反的應當努力去理解它們的原因,以及它們的還遠沒有完全顯示出來的結果。施納普漢斯基·利希諾克斯基在法蘭克福議會中大聲說道:曆史權利沒有任何日期,他說得多麼正確。它確實是從來就沒有日期的!

——馬克思

軍委辦事組

“三線建設”和“文革”時期的1969年3月,發生了蘇聯軍隊4次侵入我國黑龍江省的珍寶島地區,打死打傷我邊防人員的嚴重流血事件,我邊防部隊被迫進行了勝利還擊。這一衝突,加重了黨內“世界大戰”不可避免的估計,“大三線”戰略被迫出現了亢奮的推進——“三線建設”:一切為了國家的安全。

1969年4月28日,黨的九屆一中全會在北京舉行。“九大”選出的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279人,其中原八屆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僅留下53人,不到九屆中央委員總數的五分之一。林彪、江青一夥的主要成員多進入了中央政治局,不少親信和追隨者進入了黨的中央委員會,他們因此掌握了更多的國家、軍隊權力。

“九大”通過的政治報告和黨章,使“文化大革命”的錯誤理論和錯誤實踐合法化,加強了林彪、江青集團在黨中央的地位。

選舉的結果是: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副主席林彪;中央政治局常委毛澤東、林彪,(以下按姓氏筆畫為序)陳伯達、周恩來、康生。中央政治局委員毛澤東、林彪、(以下按姓氏筆畫為序)葉群、葉劍英、劉伯承、江青、朱德、許世友、陳伯達、陳錫聯、李先念、李作鵬、吳法憲、張春橋、邱會作、周恩來、姚文元、康生、黃永勝、董必武、謝富治;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紀登奎、李雪峰、李德生、汪東興。

1969年4月28日,毛澤東在“九屆一中”全會後,建議原軍委副主席陳毅、葉劍英、徐向前、聶榮臻繼續擔任軍委副主席,決定中央軍委的執行機構為“軍委辦事組”。改組後的軍委辦事組,黃永勝、吳法憲分別任正副組長,辦事組成員有葉群、李作鵬、邱會作等人。

1969年6月,黃永勝、吳法憲、葉群、李作鵬,邱會作等人主持軍委辦事組(實際行使中央軍委的權利)座談會。會議按照林彪提出的“用打仗的觀點,觀察一切,檢查一切,落實一切”的要求,提出了龐大的國防建設計劃。

邱會作等人先後提出,要搞“獨立的完整的國防工業體係”“要比洋人還要洋”。並對當時國民經濟“有計劃按比例”發展的方針,進行頤指氣使的指責,聲稱“什麼比例不比例,打仗就是比例”。由於他們盲目擴大軍工生產,1969年的國防戰略費用比上年猛增34%,1970年、1971年又繼續遞增15%和16%還多。1969年到1971年這三年,國防工業和國防科研投資在國家基本建設投資中占的比重平均高達11%,超過1968年不到9%的比重,嚴重影響了國民經濟的正常發展。[人民網《中國共產黨80年大事記·19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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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需軍服

1965年4月21日,軍委辦公會議審定了總後軍服軍需調研小組提交的“服裝改革方案”,總參謀部代軍委起草報送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革現行帽徽、領章和軍帽樣式的請示》。4月29日,毛澤東主席在這份請示後麵批示了兩個字:照辦。

1965年5月24日,國務院作出《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的帽徽、領章和部分軍服樣式的決定》。1966年3月25日,總後勤部頒發了全軍《被服裝具供給標準(草案)》,細化了換發65式軍服供給標準:[徐平,《難忘的紅領章——65式軍服的激情歲月》,金城出版社,2010年7月第一版,第25-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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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戰士被服裝具供給標準

1.單軍衣:入伍第一年發兩套(熱區春季兵發三套);爾後每年一套另單軍褲一條,高寒區和穿夏季工作服的則每年一套。

2.襯衣:每年兩套。但秋季入伍兵第二年發一套。

3.解放帽:每年一頂。

4.罩衣:高寒區每年一套,寒區、溫區二年一套,熱區三年一套。

5.棉衣:高寒區二年一套,寒區、溫區三年一套,熱區四年一套。海勤戰士(含陸軍海上船艇戰士,以下同)呢服三年一套。

6.絨衣:高寒區三年一套,寒區、溫區六年一套,熱區北部絨上衣六年一件。海勤戰士:北海艦隊三年一套,東海艦隊四年一套,南海艦隊六年一套。

7.冬帽:寒區皮帽三年一頂(南部可發栽絨帽),溫區栽絨帽五年一頂,熱區解放帽二年一頂(北部可發栽絨帽)。海勤戰士:寒區、溫區呢栽絨帽六年一頂,熱區呢解放帽三年一頂(北部可發呢栽絨帽)。

8.大衣:寒區皮大衣一件(遼寧地區發棉大衣);溫區棉大衣一件;熱區的鐵道兵、高炮、岸炮、探照燈、雷達、海島(不含海南島)部隊和看守勞改犯、橋梁、隧道的人員每人棉大衣一件,其餘按總人數的25%發給軍區掌握使用;海勤戰士呢大衣一件。均用八年。

9.長襯褲:二年一條。高寒區每年一條。

10.棉背心:高寒區和長江以北水麵艦艇海勤戰士六年一件。

11.冬季手套:寒區皮手套三年一付(遼寧地區發棉手套二年一付),溫區棉(絨)手套二年一付(南部發25%)。海勤戰士:北海艦隊皮手套六年一付,東海艦隊(不含熱區)絨手套二年一付。

12.解放鞋:入伍第一年,寒區發兩雙,溫區發三雙,熱區發四雙;爾後每年兩雙;另熱區按每人平均零點四雙由軍區掌握使用。海勤戰士,寒區、溫區一年一雙,熱區一年兩雙。

13.布鞋:每年一雙。

14.單皮鞋(靴):騎兵每人一雙,長期使用;海勤戰士三年一雙。

15.冬鞋:寒區毛皮鞋二年一雙(遼寧地區發氈皮鞋),溫區棉鞋二年一雙,溫區以北海勤戰士毛皮鞋三年一雙。

16.襪子:每年四雙。熱區從入伍第二年起每年三雙。

17.雨衣:每人一件,長期使用。

18.針線包:每人一個。每年發線50米。

19.帽徽:入伍第一年發兩個,爾後隨壞隨換。

20.領章:入伍第一年發兩付,爾後每年一付。

其他:棉被、棉褥、褥單、涼席、蚊帳、毛巾、包袱皮、枕頭套、水壺、瓷碗、掛包、外腰帶、褲腰帶、背包繩帶等(略)。

(二)幹部被服裝具供給標準(略)

以上軍需供應,過去都是由各大軍區、兵種,自籌保障供給。如駐嶽陽的“3517工廠”,1945年時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南軍區後勤部軍需部211工廠”,隸屬中南軍區管轄,後成為廣州軍區軍需後勤工廠。

祥雲降落雲山澗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境外軍隊正規化、現代化、摩托化建設一日千裏,中國軍隊“小米加步槍”的窘境,尤其新中國成立初期國民經濟艱難,嚴重困擾部隊現代化建設。“三線建設”“備戰備荒”,迎來解放軍正規化、現代化建設的機會。

1969年8月27日,總後勤部正式給軍委辦事組提交了籌建一個生產合成纖維工程的《請示》。[源自《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需史資料選編》(1966—1976)2002年版總後軍需部編或《軍隊生產工作文獻》第三冊(1966年5月—1980年12月)2000年6月總後軍需部工廠管理局編印第43-44頁。

]

關於建設合成纖維化工廠的請示

軍委辦事組:

為了加強軍需產品的堅牢度和減輕戰士的負荷量,主要的辦法是采用化工材料,煉油廢氣是化工材料的原料之一。石油部在湖南嶽陽建了一所煉油廠,明年投產,年產250萬噸。我們擬在該廠附近建一所化工材料廠。

根據煉油廠可供原料,這所化工廠的生產規模擬作如下安排:

一、滌綸5千噸,可織“的確良”布5000萬米,按部隊現有人數,每年可做單衣二套。“的確良”的牢度比布強,一件可頂二、三件穿,並且也較輕。

二、錦綸(亦稱尼龍)5千噸,部隊的襪子可全部改為尼龍襪,所有蚊帳雨衣等,全部改為尼龍的。這樣就不易壞,也大大地減輕了總重量。

三、腈綸1萬噸,可代替現用毛皮和絮棉。增加了保暖性減輕了重量。

四、改性聚苯乙烯2千噸,可製作機械設備的配件,不僅減輕了重量,還有它許多特殊的優良性。

五、環氧樹脂1千噸,可製作用於配件及機械維修,並可做槍托,活動房子蓋瓦。

六、合成橡膠2.5萬噸,除可滿足軍需產品的橡膠外,還可製作解放牌汽車輪胎,比現用的天然橡膠與氯丁橡膠都具有它的優點,特別是耐寒、耐高溫、耐老化。

經派人去現地勘察,廠址擬建在臨湘西15公裏之盧西橋[本書筆者注:應為“蘆石橋”,原文原字如此,予以保留。

],距長嶺煉油廠12公裏。投資1.9億元。今年開始設計采用軍工施工,爭取1970年可部分投產,1971年可全部投產。

對我們在該處建廠,曾向國家計委、中央化工部、石油部、廣州軍區、湖南省革委會、臨湘縣革委會彙報。他們都同意,並且大力支持。國家計委同意供應材料和設備。

特此報告,是否妥當,請予指示。

總後勤部

1969年8月27日

這份報告,使毛主席《五七指示》在湘北的臨湘縣雲溪鎮放出了耀眼的光芒。解放軍總後一所“毛澤東思想大學校”,一朵祥雲終於尋覓到了降落點。

時間:1969年9月

地點:湖南嶽陽臨湘雲溪

目標:“加強軍需產品的堅牢度和減輕戰士的負荷量”

目的:“建一所化工材料廠”

辦法:采用“煉油廢氣”生產“化工材料”

其實,工廠選址(點)最關鍵的決定因素,是“石油部在湖南嶽陽建了一所煉油廠,明年投產,年產250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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