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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小說中的另類:讀《一件小事》

魯迅的微型小說《一件小事》,我怎麼看,都覺得是另類。是魯迅小說中的另類。其中有讓人生疑的人性亮點,也有硌人眼球的自我反省,看起來特別不像出自魯迅之手。我這樣說,理由有兩個:其一,魯迅作品中的人性亮點,極少見;其二,魯迅的自“我”反省,哪怕是虛擬的自“我”反省,也極少見。

《一件小事》的亮點,聚焦在人力車夫身上,也就是當年所說的“普羅大眾”身上,用現在的話說,是在“低端人群”身上。而主動反省的那個“我”,則是有錢階層,屬於穿得起皮袍的高端人群。你瞅瞅這裏邊,是不是有點階級的意味?

故事簡單到疑似一篇中學生記敘文的模樣。

民國六年冬天,“大北風刮得正猛”,一個穿皮袍的人,出門叫了人力車,趕往“S門”。途中,一個穿著破爛、頭發花白的老女人,“從馬路邊上突然向車前橫截過來”,車夫讓開道,老女人的破棉背心沒係扣,兜到車把上,被拽倒了。是“慢慢地倒了”。

皮袍客料定老女人沒有受傷。老女人卻對車夫說:“我摔壞了。”

皮袍客心說:“我眼見你慢慢倒地,怎麼會摔壞呢,裝腔作勢罷了,這真可憎惡。”

車夫卻是“毫不躊躇”,攙著老女人,往“巡警分駐所”走去。那個分駐所,大約等於交通支隊之類的單位吧。

就在這時,皮袍客看著車夫和老女人遠去的背影,腦子裏突然開始打雷,精神境界哢嚓哢嚓地逐漸升華起來:他竟然看見車夫的背影越走越高大,“須仰視才見”,同時還感覺到有一股力量向他壓榨下來,要“榨”出他藏在皮袍下麵的那個“小”。

好,故事就講到這裏。其實我不講,大家也都熟悉,都在初中語文課本上“學”過嘛。

現在我們回頭,用理性,把故事情節再捋一遍,看看能捋出什麼東西。

我捋了一下,很快捋出一些疑點。

其一:老女人“從馬路邊上突然向車前橫截過來”。這行為,不就是近年來屢屢發生的碰瓷嗎?

其二:我跟皮袍客想的一樣,慢慢倒下,怎麼會摔壞?碰瓷才會說“摔壞”對不對?

其三:按常情常理,驗證老女人是不是真摔壞了,或者打算給她治療,都應該送她去醫院,幹嗎要送交通支隊?車夫的行為,有悖於常情常理。

其四:車夫把顧客扔在道上,連句客氣話都不說,是不是不近人情?

其五:為什麼是巡警出來告訴皮袍客,說車夫不能拉他?車夫自己不出來,是被老女人揪住不放還是怎麼?嗯?

我使出很大力氣,想找到讓皮袍客腦子裏打雷的前因。可惜找不到。使勁找也找不到。為什麼要打雷?很奇怪嘛,像車夫不送老女人去醫院一樣奇怪。

我這是以小人之心度皮袍客之腹。沒法子。老侯的精神境界就這麼矮,比武大郎還矮,怎麼提,都提不上來。

說起來,還是人家皮袍客更讓人心熱,“從外套袋裏抓出一大把銅圓”,讓巡警轉交車夫。這個細節,是魯迅刻意要讓我們看到,打雷不能白打,皮袍客的靈魂深處已經發生了革命。

有人說《一件小事》是一篇“幼稚的記敘文”。你咂摸咂摸,這話是不是有點道理?

《魯迅年譜長編:1881—1921(第一卷)》記載,《一件小事》發表於1919年12月1日《晨報·周年紀念增刊》。收入小說集《呐喊》時,魯迅在篇末誤記為1920年7月20日。這個錯誤,一直錯到現在。魯迅的錯,誰都“不舍得”糾正,說起來也是比較奇怪。

我特別想說的是,魯迅的小說,在《一件小事》前後,都以揭示人性的陰暗為己任。無論是《孔乙己》《藥》,還是《故鄉》《阿Q正傳》《祝福》,都一樣。連曾經那麼詩意的少年玩伴閏土,成年後也被奴性所束縛。“豆腐西施”楊二嫂更慘,渾身都是流氓性。

魯迅不會看你是底層,是草根,是“低端人群”,就放過你身上的劣根性。他才不會,他是“一個都不饒恕”的人。畢飛宇說得好,魯迅他陰,他剛,他冷,他的小說,肩負著“啟蒙”的偉大使命。

可魯迅偏偏把一抹陽光打在人力車夫的背影上,甚至不惜跟生活邏輯對立,執拗地把思維正常的皮袍客,弄得很“小”。

魯迅在《一件小事》的結尾段落,說“幾年來的文治武力”像他小時候讀過的“子曰詩雲”一般,都忘了。唯獨發生在“民國六年”的這件小事,“總是浮在”眼前,“有時反更分明”,想忘也忘不掉。

看來魯迅是受到了某種刺激。“幾年來的文治武力”,借他本人的話說:“見過辛亥革命,見過二次革命,見過袁世凱稱帝,張勳複辟,看來看去,就看得懷疑起來,於是失望,頹唐得很了。”

魯迅果然是受了刺激,對穿皮袍的高端人群感到失望,一念之差,才有了這篇讓後人反複誤讀的作品。

我注意到百度百科對《一件小事》的過分解讀:“一般人隻會把它看作是一曲人力車夫正直無私品德的頌歌,而不會將之上升到讚揚勞動人民,提倡知識分子必須向勞動人民學習”的精神高度。

你瞅瞅人家百度百科說得多好,跟我們當年中學語文教學中的“標準答案”幾乎一模一樣。

延伸閱讀:

一件小事

魯迅

我從鄉下跑到京城裏,一轉眼已經六年了。其間耳聞目睹的所謂國家大事,算起來也很不少;但在我心裏,都不留什麼痕跡,倘要我尋出這些事的影響來說,便隻是增長了我的壞脾氣,—老實說,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一件小事,卻於我有意義,將我從壞脾氣裏拖開,使我至今忘記不得。

這是民國六年的冬天,大北風刮得正猛,我因為生計關係,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一路幾乎遇不見人,好不容易才雇定了一輛人力車,教他拉到S門去。不一會,北風小了,路上浮塵早已刮淨,剩下一條潔白的大道來,車夫也跑得更快。剛近S門,忽而車把上帶著一個人,慢慢地倒了。

跌倒的是一個女人,花白頭發,衣服都很破爛。伊從馬路邊上突然向車前橫截過來;車夫已經讓開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沒有上扣,微風吹著,向外展開,所以終於兜著車把。幸而車夫早有點停步,否則伊定要栽一個大斤鬥,跌到頭破血出了。

伊伏在地上;車夫便也立住腳。我料定這老女人並沒有傷,又沒有別人看見,便很怪他多事,要自己惹出是非,也誤了我的路。

我便對他說:“沒有什麼的。走你的罷!”

車夫毫不理會,—或者並沒有聽到,—卻放下車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來,攙著臂膊立定,問伊說:

“你怎麼啦?”

“我摔壞了。”

我想,我眼見你慢慢倒地,怎麼會摔壞呢,裝腔作勢罷了,這真可憎惡。車夫多事,也正是自討苦吃,現在你自己想法去。

車夫聽了這老女人的話,卻毫不躊躇,仍然攙著伊的臂膊,便一步一步地向前走。我有些詫異,忙看前麵,是一所巡警分駐所,大風之後,外麵也不見人。這車夫扶著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門走去。

我這時突然感到一種異樣的感覺,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霎時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而且他對於我,漸漸地又幾乎變成一種威壓,甚而至於要榨出皮袍下麵藏著的“小”來。

我的活力這時大約有些凝滯了,坐著沒有動,也沒有想,直到看見分駐所裏走出一個巡警,才下了車。

巡警走近我說:“你自己雇車罷,他不能拉你了。”

我沒有思索地從外套袋裏抓出一大把銅圓,交給巡警,說:“請你給他……”

風全住了,路上還很靜。我走著,一麵想,幾乎怕敢想到我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擱起,這一大把銅圓又是什麼意思?獎他麼?我還能裁判車夫麼?我不能回答自己。

這事到了現在,還是時時記起。我因此也時時熬了苦痛,努力地要想到我自己。幾年來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時候所讀過的“子曰詩雲”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獨有這一件小事,卻總是浮在我眼前,有時反更分明,教我慚愧,催我自新,並且增長我的勇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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