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藝術:讀《奇騙》
袁枚這人,想必大家都比較熟悉。清代乾嘉年間的社會名流,讀書人的楷模。後人為他冠名:著名詩人、散文家、文學評論家和美食家。前麵三個“家”,老侯都沒覺得有多稀奇,可頭戴美食家頭銜的人,實在是屈指可數。人不吃飯不行,可你瞅瞅《隨園食單》,看人家袁枚怎麼吃,再瞅瞅咱的餐桌,嗨,不說也罷。
袁枚的住地叫隨園,時人稱他為“隨園先生”。
老侯對隨園先生一向比較喜歡。喜歡他的“性靈說”。我讀過他不少作品,《小倉山房文集》中的一些,《子不語》中的一些,還有《隨園詩話》中的一些……特別是《隨園詩話》,一度是老侯的案頭書,每晚伴我度過睡前的那段愜意時光。
我在筆記小說《老僧鏡澄》中寫到袁枚。說,乾隆年間,南京小倉山水月庵主持鏡澄,喜歡寫詩,且寫得好極好極,卻四十年間與山下的隨園主人,大詩人和大詩評家袁枚素無往來。這位袁先生有一怪癖,家中四麵不設圍牆,園中四季花木景致,都向遊人敞開,要來便來,要去便去,跟今日的公園近似。鏡澄的朋友老吳,一日暢遊隨園,與袁枚偶遇,交談甚歡。談話間,老吳背誦兩首鏡澄的詩,袁枚連連稱好。老吳傍晚回到水月庵,跟鏡澄說起白天的奇遇,隨後有了這樣的情節:
老吳站著跟鏡澄說話,滿臉喜色,告訴鏡澄,隨園先生,誇他的詩好。
什麼詩?《留澹川度歲二首》嘛。這詩,老吳幾乎每天都要搖頭晃腦吟誦一番。
老吳模仿隨園先生的行狀,點頭,說一個好,再點頭,又一個好,三點頭,又又一個好。
老吳口中嘖嘖有聲:“一連三個好啊。”
隨園先生喜歡鏡澄的詩,不奇怪。先生有話:“詩者,人之性情也,性情之外無詩。”鏡澄的詩,正是以性情動人。
誰知鏡澄聽了老吳的話,隻是嘴角稍稍一動,隨後閉上眼睛,口中喃喃,不再搭理老吳。
老吳賠著幾分小心說道:“要不,明天我陪你下山,拜訪隨園先生?”
鏡澄慢慢睜開眼睛,吐一口氣:“老僧出家四十餘年,不曾踏入隨園半步。”
老吳心說,人家隨園先生,名聞天下的詩壇伯樂,平日喜稱人善,有“廣大教化主”之譽,可謂“當代龍門”,你鏡澄拜訪一下,等於跳了龍門,豈有不去之理?
鏡澄似乎看透了老吳的心事,緩緩說道:“和尚自作詩,不求先生知也。先生自愛和尚詩,非愛和尚也。”
你說這老僧鏡澄,是不是很有個性?
小說的結尾,是某年某月,隨園先生聞知老僧鏡澄之執拗,嗬嗬一笑,說:“和尚不必來,不必不來。”
不謙虛地說,老侯覺得這篇作品有點意思。
同時老侯還覺得,袁枚筆下的微型小說《奇騙》,比老侯的《老僧鏡澄》更有意思。
說來好生慚愧,老侯前不久才知道,袁枚寫過一本誌怪小說集《新齊諧》。這裏我要說的《奇騙》,就是出自該書。
《奇騙》寫了一個連環騙局,與美國係列電影《諜中諜》有些類似。主要人物有四個:金陵老翁、錢店(銀行)店主、送信少年、看客(文中稱之為“客”)。老翁拿銀子去錢店兌錢,為銀子的成色,跟店主喋喋不休。這時一少年走進錢店,稱老翁為“老伯”,說真是趕巧了,我是你兒子的同事,你兒子托我帶家信和銀子來了。交畢,“一揖而去”。老翁拆開信,對店主說,我這老眼,看不清啊,你幫我瞅瞅。店主讀信,都是家常話,最後一句說,給家裏帶了“紋銀十兩”。老翁很高興,對店主說,把我的銀子還我吧,不用計較成色了,我兒子說他給我十兩銀子,就用這十兩換錢吧。店主將銀子稱重,卻是十一兩多,頓生貪心。信上不是說十兩嘛,就按十兩換錢好了。老翁剛走,店中一位看客提醒店主可能被騙。店主剪開銀子,果然是鉛胎假銀。在看客指點下,店主追上老翁,與之爭執。周邊的人問怎麼回事,店主說如此這般這般,並拿出假銀給大家看。老翁說這銀子好像不止十兩,不是我的。一稱重,果然不止十兩。眾人責問店主,“店主不能對,群起毆之”。
這是老侯所見的騙子故事中,最具智慧含量的一例。哪是行騙啊,簡直就是行為藝術,其行騙的目的,從物質層麵一躍而進入到精神層麵。
老侯從沒見過這般愛惜羽毛的騙子。比較而言,當代騙子,都形而下得很,渣得很。
老翁成功地運用店主的貪心,以團夥作案的方式,為自己洗刷了騙子的名聲。嚴格說來,那店主,不也是一個騙子嗎?騙子把騙子騙了,是本文的一大亮點。
此外,這篇作品中蘊含的故事邏輯,也無懈可擊。以看客為例,店主要他帶路去找老翁理論,他不肯去。不肯去的理由很充分,我跟老翁是鄰居嘛,弄這事,不是結下仇了?店主再勸,還是不肯。非得等店主“酬以三金”才勉強答應帶路。遠遠望見老翁在酒肆喝酒,便對店主說:“汝速往擒,我行矣。”這位看客在事件行進過程中的一言一行,都合情合理,毫無破綻。而且呢,又隨手騙得“三金”。
別的話不說了,老侯隻想在四個“家”之外,為袁枚先生再戴一頂“小說家”的帽子。他老人家愛戴不愛戴都得戴,就這麼定了!
延伸閱讀:
奇騙
[清]袁枚
騙術之巧者,愈出愈奇。
金陵有老翁,持數金,至北門橋錢店易錢,故意較論銀色,嘵嘵不休。一少年從外入,禮貌甚恭,呼翁為老伯,曰:“令郎貿易常州,與侄同事。有銀信一封,托侄寄老伯,將往尊府,不意侄之路遇也。”將銀信交畢,一揖而去。老翁拆信,謂錢店主人曰:“我眼昏,不能看家信,求君誦之。”店主人如其言,皆家常瑣屑語。末雲:“外紋銀十兩,為爺薪水需。”翁喜動顏色曰:“還我前銀,不必較論銀色矣。兒所寄紋銀,紙上書明十兩,即以此兌錢何如?”主人接其銀,稱之,十一兩零三錢。疑其子發信時匆匆未檢,故信上隻言十兩。老人又不能自稱,可將錯就錯,獲此餘利。遽以九千錢與之。時價紋銀十兩,例兌錢九千。翁負錢去。
少頃,一客笑於旁曰:“店主人得無受欺乎?此老翁者,積年騙棍,用假銀者也。我見其來換錢,已為主人憂,因此老在店,未敢明言。”店主驚剪其銀,果鉛胎。懊惱無已,再四謝客,且詢此翁居址。曰:“翁住某所,離此十裏餘,君追之,猶能及之。但我,翁鄰也,使翁知我破其法,將仇我。請告君以彼之門向,而君自往追之。”店主人心欲與俱,曰:“君但偕行,至彼地,君告我以彼門向,君即脫去,則老人不知是君所道,何仇之有?”客猶不肯。乃酬以三金,客若為不得已而強行者。
同至漢西門外,遠望見老人攤錢櫃上,與數人飲酒。客指曰:“是也,汝速往擒,我行矣。”店主喜,直入酒肆,捽老翁,毆之,曰:“汝,積騙也,以十兩鉛胎銀換我九千錢。”眾人皆起問故。老翁夷然曰:“我以兒銀十兩換錢,並非鉛胎。店主既雲我用假銀,我之原銀可得見乎?”店主以剪破原銀示眾。翁笑曰:“此非我銀。我止十兩,故得錢九千。今此假銀似不止十兩者,非我原銀,乃店主來騙我耳。”酒肆人為持戥稱之,果十一兩零三錢。眾大怒,責店主。店主不能對,群起毆之。
店主一念之貪,中老翁計,懊恨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