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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然是找不到我的。
我自嘲一笑。
我被魚群啃食過的殘骸早不知道順著海水飄去哪裏了。
找遍了家裏、我父母留給我的房子、老家的奶奶家裏、我曾經喜歡去的所有場所,甚至是他叫人綁架關押我的地方,都沒能找到我。
大客戶那邊隻認我的設計,限三天之內要我和他們親自溝通。
黎知行和公司裏的同事們都成了熱鍋上的螞蟻幹著急。
「不好......客戶又來催了!」
助理心驚膽戰地給黎知行報告。
「廢物!光給我說有什麼用,我又不會設計!」
黎知行暴躁地一拍桌子,忽然,他看向了我辦公桌上放著的一個小相框。
那是我和一個小姑娘的合影。
這個小女孩的家人和我家是世交。
當時我爸媽出事的時候,他的父母也都在同一輛車上。
之後她的親戚都不願意收留她,隻能去了福利院。
我提出過想要領養她,但是黎知行不同意:
「你自己生不出就算了,還想養別人家的野孩子?」
我無奈之下隻能經常去看她,給她多買買衣服零食,多給些零用錢。
我目光頓時緊縮,倒吸了一口涼氣。
黎知行這個畜生,他要打安安的主意?
「去,找人把這個小孩給我接來,林璿每周都會去看她的,如果她不見了......我就不信林璿能藏多久!」
助理猶豫了一下,還是點點頭去照做了。
我心口升起一陣惡寒。
黎知行!我當初真是瞎了狗眼看上了你,你到底是什麼狼心狗肺的東西!
他不喜歡小孩,甚至說過不想和我生孩子。安安到他手裏,吃不了什麼好果子的。
我流著淚嘶吼著想質問他,但我說的話他根本聽不到一個字。
何況......到現在了,他都覺得我是在賭氣,根本就沒想過,我是不是出事了?